新风光: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利恒”)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85,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8%;许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31,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40%。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于2022年4月13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平潭利恒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180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99,0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
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许琳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180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1,276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940%。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分别收到平潭利恒和许琳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平潭利恒 | 5%以下股东 | 3,085,573 | 2.2048% | IPO前取得:3,085,573股 |
许琳 | 5%以下股东 | 831,276 | 0.5940% | IPO前取得:831,276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平潭利恒 | 0 | 0% | 2023/2/2~2023/5/4 | 集中竞价交易 | 0 -0 | 0 | 3,085,573 | 2.2048% |
许琳 | 0 | 0% | 2023/2/2~2023/5/4 | 集中竞价交易 | 0 -0 | 0 | 831,276 | 0.5940%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而实施的减持,实施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在减持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