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09  新风光(688663)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杨耕、李田、张咏梅

2023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