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6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涵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