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利恒”)持有公司股份3,085,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8%;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宁博创”)持有公司股份3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81%;许琳持有公司股份821,7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72%;监事程绪东持有公司股份994,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05%;离任董事徐卫龙持有公司股份777,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5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2月24日,公司分别收到平潭利恒、济宁博创、许琳、程绪东、徐卫龙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潭利恒、济宁博创、许琳、程绪东、徐卫龙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内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平潭利恒 | 5%以下股东 | 3,085,573 | 2.2048% | IPO前取得:3,085,573股 |
济宁博创 | 5%以下股东 | 305,300 | 0.2181% | IPO前取得:305,300股 |
许琳 | 5%以下股东 | 821,763 | 0.5872% | IPO前取得:800,0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1,763股 |
程绪东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994,323 | 0.7105% | IPO前取得:994,323股 |
徐卫龙 | 5%以下股东 | 777,175 | 0.5553% | IPO前取得:777,175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 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平潭利恒 | 0 | 0% | 2023/8/29~2024/2/24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2,799,000股 | 3,085,573 | 2.2048% |
济宁博创 | 0 | 0% | 2023/8/29~2024/2/24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279,700股 | 305,300 | 0.2181% |
许琳 | 0 | 0% | 2023/8/29~2024/2/24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800,000股 | 800,000 | 0.5716% |
程绪东 | 0 | 0% | 2023/8/29~2024/2/24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248,580股 | 994,323 | 0.7105% |
徐卫龙 | 0 | 0% | 2023/8/29~2024/2/24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194,293股 | 777,175 | 0.5553% |
注:股东许琳自二级市场取得的21,763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已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股东根据自身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判断实施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且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