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独立董事关于督促公司加强落实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的意见

查股网  2024-04-23  新风光(688663)公司公告

致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进行了充分了解。2022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将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风光5,352.96万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山东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6日、2023年2月16日、2023年5月16日披露了进展公告。

2023年11月3日,公司再次收到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风光股份有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称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将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风光5,352.96万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同时终止2022年6月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决策的拟将上述股份划转至山东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2023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并协助划转双方推进该项工作。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本次无偿划转所需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全文等)已编制完成。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次划转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并协助划转双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划转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程序较为繁琐,进展较慢,因此也受到了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关心和问询。在此,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督促公司加强落实股权划转事宜并提出以下意见:

1.严格合规操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划转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强化沟通交流。与划转双方及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划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划转工作顺利完成。

3.保障信息透明。及时披露划转事宜的进展情况,保证股东和公众的知情权。

公司充分重视我们提出的以上意见,积极采取了有关措施,与划转双方共同推进本次无偿划转工作。后续我们会高度关注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划转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适时给予专业化的指导意见,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耕、张咏梅、李田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