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光电”)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北锐意自控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四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汽车电子”)、控股子公司广东风信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信”)自2022年12月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14,764,651.04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单笔10万元以下政府补助,合并计入其他补助):
序号 | 收款 单位 | 项目内容 | 补助金额 (人民币元) | 补助 类型 |
1 | 四方光电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6,125,142.10 | 收益相关 |
2 | 2022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促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 339,942.00 | 收益相关 | |
3 | 2022年新经济政策(互联网+政策)奖 | 368,000.00 | 收益相关 | |
4 |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奖励 | 300,000.00 | 收益相关 | |
5 | 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 292,500.00 | 收益相关 | |
6 | 东湖高新区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资金(第四批国家级) | 300,000.00 | 收益相关 | |
7 | “3551光谷人才计划”创新人才奖励 | 500,000.00 | 收益相关 | |
8 | 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 | 500,000.00 | 收益相关 | |
9 | 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区级奖励资金 | 500,000.00 | 收益相关 | |
10 | 其他补助 | 136,155.37 | 收益相关 | |
11 | 湖北锐意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4,583,550.94 | 收益相关 |
12 | 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 217,500.00 | 收益相关 | |
13 | 其他补助 | 94,458.01 | 收益相关 |
14 | 四方汽车电子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405,209.49 | 收益相关 |
15 | 其他补助 | 593.21 | 收益相关 | |
16 | 广东风信 | 2022年省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 | 100,000.00 | 收益相关 |
17 | 其他补助 | 1,599.92 | 收益相关 | |
合计 | 14,764,651.04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2023年度所获得的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