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关于收到客户项目定点通知书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客户项目定点通知书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收到1家欧洲著名主机厂关于供应车规级PM2.5+CO
传感器总成、车规级PM2.5+AQS空气质量传感器总成以及香氛发生器的项目定点通知书。
? 本次项目定点通知书不构成实质性订单,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主机厂尚未签订订单及交付产品,产品的实际供货时间、供货价格、供货数量以客户的后续正式供货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
一、定点通知书概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1家欧洲著名主机厂(根据与上述客户签署的保密协议,不能披露客户的具体名称)3个项目定点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其供应车规级PM2.5+CO
传感器总成、车规级PM2.5+AQS空气质量传感器总成以及香氛发生器,根据上述客户预测,上述3项目定点包括3个车型平台,本次定点项目从2026年开始交付,预计生命周期均为8年,总金额约为1.79亿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项目定点体现了客户对公司研发能力、供应链能力及产品质量的认可,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上述主机厂的产品配套份额,巩固和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项目定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后续订单陆续顺利转化,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订单的具体情况而定。
2、公司车载产品线从汽车舒适系统、车内空气改善装置延伸到安全系统、
节能净化领域。公司于2017年已通过IATF16949:2016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本次获得主机厂项目定点通知书,有利于公司服务经验和客户资源的积累、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亦有利于支撑公司车内空气改善装置、安全系统传感器业务的拓展。
三、风险提示
1、上述项目定点通知书不构成实质性订单,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主机厂尚未签订订单及交付产品,产品的实际供货时间、供货价格、供货数量以客户的后续正式供货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公司实际销售金额将与汽车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而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主机厂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公司最终供货量视客户具体订单情况确定,因此公司供货量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项目定点所需的传感器数量是客户基于项目生命周期、预计用量预测的数据,仅作为阶段性说明提供投资者参考,未经审计且不能以此推算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尽管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订单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开发不成功、供货质量不达标等各种原因导致项目变更、中止或终止等情况;另外,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订单要求,积极做好产品的研发、生产及交付工作,同时加强风险管控,减少上述市场波动可能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属于公司自愿性披露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明确了关于项目定点通知书的自愿信息披露标准;根据该标准,公司对单个项目定点通知书预计销售金额超过5,000万元时,将在收到客户项目定点通知书等类似文件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跟进并持续披露该项目后续重要进展,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