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光电”)及其全资子公司四方光电(武汉)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仪器”)、武汉四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汽车电子”)、四方光电(嘉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四方”)以及控股子公司广东风信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信”)自2024年4月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与收益和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3,466,448.60元。具体情况如下(单笔10万元以下政府补助,合并计入其他补助):
序号 | 收款单位 | 项目内容 | 补助金额 (人民币元) | 补助类型 |
1 | 四方光电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5,086,431.55 | 收益相关 |
2 | 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 | 2,900,000.00 | 综合性补助 | |
3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揭榜挂帅”项目的项目金 | 600,000.00 | 资产相关 | |
4 | 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第二批) | 170,300.00 | 收益相关 | |
5 | 2023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250,000.00 | 收益相关 | |
6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领典型行业率先碳达峰的质量基础协同控制技术体系研究与应用项目-进度款 | 186,000.00 | 综合性补助 | |
7 | 市经信局2024年配套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 580,000.00 | 综合性补助 | |
8 | 其他 | 163,000.00 | 收益相关 | |
9 | 四方仪器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951,162.70 | 收益相关 |
10 | 其他 | 71,217.00 | 收益相关 |
11 | 四方汽车电子 | 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 | 200,000.00 | 收益相关 |
12 | 其他 | 7,884.14 | 收益相关 | |
13 | 嘉善四方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1,360,453.21 | 收益相关 |
14 | 经信局财政专项补助 | 820,000.00 | 收益相关 | |
15 | 其他 | 20,000.00 | 收益相关 | |
16 | 广东风信 | 2023年度高埗镇扶持产业发展奖励 | 100,000.00 | 收益相关 |
合计 | 13,466,448.60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和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