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3-034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75.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2,918,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7,185,506.00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05,732,494.00元。另外减除其他发行费用24,619,433.9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1,113,060.0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5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65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包括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金额为512,701,235.52元,其中,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36,219,491.95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95,000,000.00元;此外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合计38,185,220.90元,手续费等其他零星支出14,222.52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06,582,822.89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6,582,822.89元,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6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截至2023年6月30日账户余额 |
中信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 | 8111501011300811236 | 募集资金专户 | 25,005,478.39 |
中信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 | 8111501012300811218 | 募集资金专户 | 84,497,537.93 |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 | 127906250010702 | 募集资金专户 | 6,416.46 |
中信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 | 8111501011400811232 | 募集资金专户 | 137,073,390.11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截至2023年6月30日账户余额 |
合计 | 246,582,822.8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6月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3月23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3月23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6,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截止6月30日是否赎回 |
中信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3/6/14 | 2023/7/13 | 否 |
中信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3/6/14 | 2023/7/13 | 否 |
中信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3/6/14 | 2023/9/12 | 否 |
中信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2023/6/17 | 2023/9/15 | 否 |
合计 | 16,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8.46%。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拟使用2,550万元超募资金与重庆茂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重庆菱电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出资金额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并由合资公司开展“轻型商用新能源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额5,000.00万元,组建团队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等事项。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轻型商用新能源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项目”并取消设立合资公司。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菱电电控汽车的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设备采购款683.68万元,并已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9日
附表1: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8,111.3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42.4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270.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菱电电控汽车的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否 | 34,048.46 | 34,048.46 | 34,048.46 | 3,228.34 | 23,344.75 | -10,703.71 | 68.56 | 2023.04 | 668.61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5,680.47 | 5,680.47 | 5,680.47 | 514.10 | 3,425.38 | -2,255.09 | 60.30 | 2023.0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0.00 | 15,000.00 | 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否 | - | 33,382.38 | 不适用 | 0.00 | 9,500.0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54,728.93 | 88,111.31 | 54,728.93 | 3,742.44 | 51,270.13 | -12,958.8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3月23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3月23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8.46%。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预计结余募集资金117,284,553.98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募集资金结余原因: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 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2、公司处于谨慎性考虑,完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产业化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节约了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3、项目建设期间,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在满足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公 司采购了部分二手设备和充分利用自身的工程制造能力自制了部分生产设备来 替代进口设备的采购,降低了设备采购费用。4、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按计划将在项目未来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现阶段形成一定节余。5、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菱电电控汽车的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项目款项3,564.95万元,支付“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款项57.00万元,并已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