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24年10月30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到会人数为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和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