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12 月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 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101,43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5 家,收费总额16,963 万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 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施8 次和纪律处分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韩坚,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9 年11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芳,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 年10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海锋,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6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 万元(含税)。 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 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执行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 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