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
688667证券简称:菱电电控公告编号:
2026-031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号文)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75.4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97,291.80万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6,718.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0,573.25万元,由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2,461.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11.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656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3月5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97,291.8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35,844.32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9,180.49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88,111.31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84,680.77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130.28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 现金管理金额 | 5,60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1.60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4,855.40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2,554.06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5年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开立的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3月5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武汉菱电 | 中信银行 | 8111501011300811236 | 157.52 | 使用中 |
| 武汉菱电 | 中信银行 | 8111501011400811232 | 1975.17 | 使用中 |
| 武汉菱电 | 中信银行 | 8111501012300811218 | 421.37 | 使用中 |
| 武汉菱电 | 招商银行 | 127906250010702 | - | 已注销 |
注
:
2024年
月
日,公司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账号为:
127906250010702)的账户予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6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36,952.3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32,641.47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3428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3月23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
月
日)起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3月23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3月
日)起
个月之内有效。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
月
日)起
个月之内有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3月5日 | |||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2022年3月23日 | 2023年3月23日 | 2022年2月21日 |
| 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 | 2023年3月23日 | 2024年3月23日 | 2023年2月6日 | |
| 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 2024年3月23日 | 2025年3月23日 | 2024年3月22日 | |
| 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 2025年3月23日 | 2026年3月23日 | 2025年3月21日 | |
| 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 | 2026年3月23日 | 2027年3月23日 | 2026年1月21日 | |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6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3月5日 | |||||||||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 | 共赢慧信黄金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26707期 | 结构性存款 | 5,600.00 | 2026-1-16 | 2026-7-17 | 2026-7-17 | 5,600.00 | 1.80%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3月5日 | ||
| 使用方式 | 使用金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补充流动资金 | 9,500.00 | 2021年7月16日 | 2021年8月5日 |
| 补充流动资金 | 9,500.00 | 2023年4月28日 | 2023年6月15日 |
| 补充流动资金 | 9,500.00 | 2025年4月18日 | 2025年6月27日 |
| 补充流动资金 | 7,569.71(注) | 2026年4月29日 | 2026年5月21日 |
注:
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包含前期已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未包含尚未收到的利息收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补流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1年3月5日 | ||||||
|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 11,728.45 | ||||||
| 节余募投项目名称 | 节余资金金额 | 节余资金用途 | 新项目名称 | 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 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9,867.20 | 用于补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4月28日 | 2023年6月15日 |
| 研发平台项目 | 1,861.25 | 用于补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4月28日 | 2023年6月15日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原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文泰路以北、霞飞路以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银行承兑支付募投项目的情况,则无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支付的承兑汇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度半年度编制单位: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1年3月5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28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044.8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菱电电控汽车的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34,048.46 | 34,048.46 | 25,836.12 | 105.48 | 25,620.03 | -216.09 | 99.16 | 2023年4月 | 963.82 | 是 | 否 |
| 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5,680.47 | 5,680.47 | 4,050.62 | 24.80 | 3,924.78 | -125.84 | 96.89 | 2023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0.00 | 15,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否 | - | 33,382.38 | 36,069.71 | 0.00 | 28,500.00 | -7,569.71 | 79.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54,728.93 | 88,111.31 | 80,956.45 | 130.28 | 73,044.81 | -7,911.64 | 90.2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36,952.3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32,641.47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3428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3月23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3月23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3月23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3月23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3月23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600.00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46%。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46%。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46%。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总计7,569.71万元(包含前期已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补流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2.68%。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报告期内,尚未完成剩余超募资金补流。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4月25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后续支出后,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9,867.20万元,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2,811.37万元;研发平台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861.25万元,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740.02万元。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上述募集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1,728.4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应付未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设备及工程款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募集资金结余原因: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2、公司处于谨慎性考虑,完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产业化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节约了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3、项目建设期间,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在满足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公司采购了部分二手设备和充分利用自身的工程制造能力自制了部分生产设备来替代进口设备的采购,降低了设备采购费用。4、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按计划将在项目未来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现阶段形成一定节余。5、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原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文泰路以北、霞飞路以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银行承兑支付募投项目的情况,则无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支付的承兑汇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