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考核各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净利润增长率%(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 | 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 50% | 40%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 | 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 | 110% | 88%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6 | 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 | 173% | 138%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净利润增长率%(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 | 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 | 110% | 88%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 | 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 | 173% | 138%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计算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净利润增长率%(A) | A≧Am | X=100% |
An≦A<Am | X=A/Am*100% | |
A<An | X=0 |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下同。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 A | B | C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80% | 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或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年度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