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6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志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全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码:2024-027)。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3年度监事薪酬确认: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等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不领取监事津贴。经核算,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1 | 袁志华 | 监事会主席 | 12.16 |
2 | 王成涛 | 监事 | 15.35 |
3 | 徐浩 | 监事 | 10.76 |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等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不领取监事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实施细则》报销。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均真实、有效、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26)。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