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关于“鼎通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7-15  鼎通科技(688668)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18072

债券简称:鼎通转债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鼎通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价格:423.52 元/股

?转股的起止日期:2026 年12 月30 日起至2032 年6 月23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 年7 月1 日至2026 年7 月14 日,已有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85%(即360.01 元/股),存在触发《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 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可能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6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3,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每 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数量930,000 手(9,300,000 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93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11,593,867.91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8,406,132.0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6 月30 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 7-21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债券简称为“鼎通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72”,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鼎通转债”暂未上市交易。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鼎通转债”初始 转股价格为423.52 元/股,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 年6 月30 日,T+4 日) 起满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6 年12 月30 日至2032 年6 月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 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2026 年7 月1 日起至2026 年7 月14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360.01 元/股)。若未来20 个交易日内有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会触发“鼎通转债”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 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 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投资者如需了解“鼎通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6 年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公司将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鼎通转债”的转股 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