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21日以邮件、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2022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