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录
目录 ...... 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 7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15分钟向会务组进行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9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智股份”)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1.00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奥智股份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250.00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奥智股份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奥智股份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037.50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奥智股份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4、定价方式;
通过奥智股份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奥智股份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为夯实主营业务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持续发展和创新创造力,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发展规划,奥智股份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 | 年产2万吨扩散板项目 | 13,105.70 | 13,105.7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263.00 | 4,263.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700.00 | 5,700.00 |
合计 | 23,068.70 | 23,068.7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奥智股份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等方式支持上述项目的建设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奥智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项目建设资金并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奥智股份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0、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奥智股份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奥智股份股票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锁定期的要求。
11、决议有效期;
经奥智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发行尚须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
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