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上市公司”、“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已承接聚石化学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次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在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后,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聚石化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聚石化学签订了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聚石化学业务情况,对聚石化学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报告 | 2023年度聚石化学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3年度聚石化学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范及其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聚石化学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聚石化学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聚石化学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聚石化学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信息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聚石化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承接持续督导后,保荐机构对聚石化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度,聚石化学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聚石化学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生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聚石化学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度,聚石化学不存在相关情形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后,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度,聚石化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84.56万元,较2022年度由盈转亏,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属于应当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聚石化学存在重大问题。
三、风险因素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8,517.12万元,同比下降5.6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66,636.13万元,同比下降5.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7.85万元,同比下降35.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84.56万元,同比下降162.5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开展了往上下游拓展的战略规划,建设的多个产业基地尚处于建设期或业务开拓期,从而使得薪酬费用、折旧费用、股份支付费用、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都有较大的增加,同时叠加汇兑收益减少、部分产品税务成本加重、商誉减值等因素。
若未来出现公司在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或建成项目效益释放不及预期,或者公司并购标的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无法顺利实现转型和调整,公司存在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关键技术被侵权风险改性塑料行业的核心技术在于配方及制备方法,不同客户及应用场景对改性塑料性能有不同的要求,不断增强改性技术配方的研发水平是保证公司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发明专利222项(其中,中国境内发明专利215项,中国境外发明专利7项),并掌握了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公司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或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可能,一旦核心技术泄密或被盗用,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关键技术被侵权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为公司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重要参与人,并担任现有研发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公司拥有一支成熟稳定、专业能力强的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是公司持续创新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随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业内企业对优秀技术人员的需求日渐增加。若因为激励机制有效性不足、工作满意度下降等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研发实力及技术领先优势造成负面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短期内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可能导致公司利润下滑。公司大多数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数量和质量均能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其价格波动幅度主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供需状况等因素影响。其中,原油系公司主要原材料PP、PE、PS等通用树脂材料的源头,其价格走势决定了下游化工产品的主要成本,通过产业链层层传导并最终影响公司产品成本。由于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节日灯饰、电子电器、电线电缆、汽车、光学显示、医疗卫生等领域,下游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因此,一旦原材料价格骤然上涨,将导致产品成本上升无法完全、及时传导给下游客户,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光学显示制品客户集中风险2021年、2022、2023年公司子公司奥智股份(合并)光学板材营业收入占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9.72%、16.46%、20.82%。光学板材中PS扩散板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2023年主要客户韩国三星电子、韩国LGE的经销商韩国NANJIN的销售收入占扩散板业务收入的25.14%、48.79%。PS扩散板业务存在对大客户依存度高的风险。
3、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与营收规模均实现了快速增长。随着公司各企业并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生产基地的陆续建成,公司的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张,公司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度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不排除出现公司内控体系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而导致公司运营效率下滑、成本费用增长率超过收入增长率,从而损害公司的竞争力的情况。
4、环保和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高标准的环保措施,但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部分化学品原料,存在易燃、易爆、腐蚀、有害等特性,如在运输、存放和生产过程中操作不当,则可能引起泄漏、火灾甚至爆炸等安全事故。未来若对于“三废”排放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或因人为疏忽出现安全事故,将直接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因此,公司面临环保和安全生产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2023年度,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为121,479.8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48.60%,公司随着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如果将来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出现经营危机或者信用条件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产生坏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
2、商誉减值风险本报告期,公司对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1,197.3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部商誉账面价值7,361.75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终了
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奥智股份、龙华化工、冠臻科技、普立隆未来业绩大幅下滑,不排除将再次发生商誉减值的可能。
3、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每年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大幅增加。若因项目管理不善或产品市场开拓不力而导致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提高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加大公司经营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收入117,846.84万元,外销收入占同期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2.14%,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698.09万元(负数代表收益)。人民币汇率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若未来美元、奈拉等外币的汇率发生剧烈波动,将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汇兑损失的产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5、存货跌价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70,705.7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
14.45%,存货较上年同期增长26.29%。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余额可能继续保持增长,如果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6、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2023年6月30日,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对公司异辛烷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未来若公司税收政策发生其他不利变化,亦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所处的改性塑料行业属于技术较为成熟、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从业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凭借品牌和资金
优势,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差异化竞争,形成自身竞争优势,但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德国拜耳、美国普立万、金发科技等相比,在销售规模、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仍有一定的差距。如果公司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产品质量、市场开拓等方面保持竞争力,将导致公司在细分市场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面临市场份额减少,盈利能力下降,甚至核心竞争优势丧失的风险。
2、下游客户需求变化风险公司主要从事化工原料和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需求受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景气程度影响较大。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节日灯饰、电子电器、电线电缆、汽车、光学显示、医疗卫生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生重大变化,防护服和透气膜业务大幅减少,出现较大亏损。虽然公司已开展各项措施积极调整和转型,但短期内难以恢复。
若未来下游行业如电子电器、汽车等领域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进出口贸易环境及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而出现不利变化,公司所处行业的需求增速可能放缓,进而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目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地缘政治、欧美通货膨胀、加息周期等宏观经济因素均可能会对公司向下游行业销售或境外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368,517.12 | 390,555.82 | 395,741.55 | -5.64 | 254,172.26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364,502.73 | 386,587.45 | 386,587.45 | -5.71 | 253,098.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57.85 | 4,461.92 | 4,504.84 | -35.95 | 8,307.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84.56 | 3,972.59 | 4,015.51 | -162.54 | 1,553.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16.98 | 8,705.96 | 8,705.96 | 182.76 | 4,243.70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6,768.47 | 154,640.92 | 154,686.15 | 1.38 | 149,656.24 |
总资产 | 489,440.30 | 409,469.72 | 408,495.57 | 19.53 | 358,572.5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48 | 0.48 | -50.00 | 0.9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48 | 0.48 | -52.08 | 0.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43 | 0.43 | -146.51 | 0.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3 | 2.94 | 2.97 | 减少1.11个百分点 | 5.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 | 2.62 | 2.64 | 减少4.21个百分点 | 1.1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49 | 3.28 | 3.24 | 增加0.21个百分点 | 3.83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64%,主要系受国内宏观经济社会环境变化影响,公司改性塑料制品防护服、透气膜和改性塑料粒子灯饰类塑料收入锐减,尽管公司其他产品中液化石油气产品、家电、汽车类塑料、汽车型材、光纤拆料(扩散板)等收入同比有所增加,但整体收入仍有小幅下滑。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5.95%,主要原因:(1)财务费用增加。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满足新建项目资金需求,增加了利息支出,此外,由于汇率波动,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2)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增加股份支付费用(3)部分子公司经营情况不达预期,亏损增大和对冠臻科技商誉计提减值。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减少及期间费用付现减少所致。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资产、净资产的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业务扩
展导致的应收票据、存货的增加,以及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投入增加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下降,主要系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公司深耕改性塑料行业多年,紧跟新材料改性技术发展趋势,在专业的研发团队以及完善的创新管理体制下,逐步确立自身的经营战略和研发战略,并通过持续的研发技术投入、产品迭代创新、全球营销体系搭建、产业链融合布局等,打造自身的相对竞争优势,形成了较强的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拥有的主要竞争优势如下: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设立聚石研究院(广东聚石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断优化升级现有阻燃剂、磷化学产品、石油添加剂、改性塑料粒子、改性塑料制品等化工材料技术,推动下游材料应用技术的迭代创新,为公司各项业务提供研发支持。同时,公司作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在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国内研究机构及高校的合作,包括华南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科院广化所、广东工业大学、常州大学,储备了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生物制药薄膜、化学原料药产业化生产、洗衣凝珠膜、石墨烯导电导热应用、有机光伏和钙钛矿光伏、LCD光刻胶等一批新材料前沿专利技术,积极做好前沿新材料的技术储备和知识产权布局。
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有博士2人、硕士研究生45人、本科81人等合计355人。报告期内,公司被评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被清远市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制造业企业”、“战略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子公司聚石复合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公司产品“装饰用阻燃聚丙烯”被评为广东省制造业单项产品冠军产品,公司产品“高性能无卤阻燃(UL94V-0)聚丙烯”、“高性能无卤阻燃热塑性弹性体(TPE)”、“低卤聚烯烃阻燃剂”、“无卤增强尼龙阻燃剂”被评为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中国境内授权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42项。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专利软著等405项,其中,中国境内发明专利215项,实用新型专利173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中国境外发明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8项。公司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布局保护核心技术工艺,涵盖了公司核心产品生产制备方法、工艺工序改进、自动化系统软著及应用领域研究等。
(二)产业链融合优势
改性塑料行业下游客户需求差异大,产品品种繁多,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公司通过持续性的科研投入及产品创新,形成了“化工原料+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经营模式,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提供从需求分析、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应用评估到专业服务的定制化解决方案。公司会参与或联合客户研究开发新产品,依据客户的个性化、差异化的需求,及时调整阻燃剂以及其他助剂的配方构成、改良生产工艺,制造出客户满意的产品,有效提升公司客户粘性和市场竞争力。
为持续完善公司产业链融合优势,公司通过研究成果转化及企业收购的方式拓展现有产品的上下游,上游延伸可提高对原材料供应链的掌控能力,逐步减少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下游拓宽有利于公司产品性能的优化升级,增加公司产品的应用范围。从而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高质量、稳步发展。
(三)健全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优势
公司深耕改性塑料行业多年,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程序,通过严谨的产品设计、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优良的生产检测工艺、及时有效的售后控制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对产品质量的管理贯穿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全流程。公司遵循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2016质量体系、美国UL、欧盟RoHS、REACH等管控标准,并在整个业务运行的体系环节推行ERP、PDM、CRM、OA系统建设,运用PDM进行研发设计和质量管控。公司还不断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为稳定和加强公司产品质量管理提供了可靠保障。
(四)优势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深耕改性塑料行业多年,凭借良好的信誉和产品质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积累了一批国内外优质客户。公司坚持“聚焦战略客户,创新协同成长”的理念,在拓展某一细分应用领域的客户时,倾向于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开发该细分市场的领头羊企业,待其成为公司的战略客户后,围绕客户制定相应产品研发计划,与战略客户共同成长。
公司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构建了不同细分领域的优质客户生态。无卤阻燃剂的客户有国际知名化工企业AkzoNobel(阿克苏诺贝尔)、PPG(庞贝捷)、Sika(西卡)等;磷化学产品的客户有国际知名的电池材料企业天赐材料等;节日灯饰类改性塑料客户有全球知名的节日灯饰类生产企业力升集团、中裕电器(Wal-Mart和Costco的供应链企业)等;家电类改性塑料客户有中国知名家电品牌美的、格力、格兰仕;汽车类改性塑料的主要客户有东风日产汽车一级供应商佛山新明纤维树脂制品有限公司、一汽大众一级供应商宝适汽车部件(太仓)有限公司等;扩散板、导光板客户有韩国三星电子、韩国LGE供应链企业韩国NANJIN等。
公司知名客户对进入其供应链体系的供应商均有严格的认证标准,会综合考量供应商信誉、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价格等因素,合格供应商认证周期一般为一至两年,供应商转换成本较高,一般不会轻易进行更换。因此,优质的客户结构保障了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并提高公司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管理决策优势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具备二十多年的改性塑料从业经验,对改性塑料行业的产品特性、市场结构、应用方向、技术革新具有深刻的理解力和前瞻的判断力。多年来,正是凭借核心管理团队对行业发展方向的准确把握,制定了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发展。随着产品体系的扩大,公司进行了事业部制改革,赋予各事业部更多的决策权限,提高员工参与经营的积极性,拓宽中层干部的职业发展路径,培养更多未来管理人才。今后,公司将继续以事业部制和平台化战略为依托,进一步优化以“品牌、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输出,结合市场化运营”的战略合作发展模式,有序建设生产基地,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经营效益,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866.96 | 12,821.91 | 0.35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2,866.96 | 12,821.91 | 0.3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49 | 3.28 | 增加0.2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二)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报告期内,公司被评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被清远市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制造业企业”、“战略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子公司聚石复合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公司产品“装饰用阻燃聚丙烯”被评为广东省制造业单项产品冠军产品,公司产品“高性能无卤阻燃(UL94V-0)聚丙烯”、“高性能无卤阻燃热塑性弹性体(TPE)”、“低卤聚烯烃阻燃剂”、“无卤增强尼龙阻燃剂”被评为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知识产权项目新增申请数73个,其中发明专利49个;知识产权项目新增获得授权数量72个,其中发明专利30个。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知识产权项目获得授权数量405个,其中发明专利215个,实用新型173个,外观设计2个,软件著作权8个,境外专利7个。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49 | 30 | 410 | 215 |
实用新型专利 | 24 | 42 | 181 | 173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2 | 2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10 | 8 |
其他 | 0 | 0 | 16 | 7 |
合计 | 73 | 72 | 619 | 405 |
八、新增业务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人民币
明细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855,166,691.10 |
减: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 | 58,321,001.61 |
明细 | 金额 |
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796,845,689.49 |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 | 17,290,962.05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79,487,826.86 |
减: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 | 8,579,612.28 |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0.00 |
减: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0,644,949.12 |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付金额 | 306,794,038.39 |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130,290,000.00 |
加:募集资金现金理财收益金额 | 367,042.51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6,067,418.6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92,761.90 |
截至2023年
月
日,聚石化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7,84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3%,2023年度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新增11,040,000股,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钢直接持有公司6,058,0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杨正高直接持有公司4,300,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2023年度陈钢、杨正高直接所持公司股份分别新增1,398,015、992,400股,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陈钢 | 董事长 | 4,660,050 | 6,058,065 | 1,398,015 | 公积金转增股本 |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杨正高 | 副董事长 | 3,308,000 | 4,300,400 | 992,400 | 公积金转增股本 |
刘鹏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1,240,000 | 1,618,500 | 372,000 | 公积金转增股本 |
周侃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452,500 | 588,250 | 135,750 | 公积金转增股本 |
伍洋 | 董事、财务总监 | 58,750 | 76,375 | 17,625 | 公积金转增股本 |
彭斯特 | 董事 | 0 | 0 | 0 | / |
陈桂林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
曾幸荣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
孟跃中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
袁瑞建 | 监事会主席 | 0 | 0 | 0 | / |
陈新泰 | 职工代表监事 | 0 | 0 | 0 | / |
梁亚涛 | 监事 | 0 | 0 | 0 | / |
包伟 | 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 |
朱红芳 | 聚石研究院院长、核心技术人员 | 13,750 | 17,875 | 4,125 | 公积金转增股本 |
李玲玉 | 核心技术人员 | 17,500 | 22,750 | 5,250 | 公积金转增股本 |
陈志钊 | 核心技术人员 | 22,500 | 29,250 | 6,750 | 公积金转增股本 |
谢思正 | 核心技术人员 | 83,750 | 91,082 | 7,332 | 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买卖 |
龚文幸 | 核心技术人员 | 12,500 | 14,245 | 1,745 | 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买卖 |
贺信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0 | 0 | / |
李新河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0 | 0 | / |
梅菁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0 | 0 | 0 | / |
合计 | / | 9,869,300 | 12,816,792 | 2,940,992 | / |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