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4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0,820,52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0,820,52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0.126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0.126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包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60,777,514 | 99.9292 | 36,306 | 0.0596 | 6,700 | 0.0112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95,924 | 87.3112 | 36,306 | 10.7119 | 6,700 | 1.9769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施峰律师、裴子萌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