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12  聚石化学(688669)公司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4
普通股股东人数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0,820,52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0,820,5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0.126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0.12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包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777,51499.929236,3060.05966,7000.011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95,92487.311236,30610.71196,7001.976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施峰律师、裴子萌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