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5-04-29  聚石化学(688669)公司公告

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中兴华所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中兴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0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9月11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履职能力,对公司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及公司基本情况比较了解,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