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03  金迪克(688670)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670 公司简称:金迪克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金迪克688670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樊长勇谭华海
电话0523-862058600523-86200906
办公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
电子信箱gdk001@gdkbio.comgdk001@gdkbio.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827,569,324.041,826,776,950.09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77,152,901.991,459,671,898.221.2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27,142,761.7416,395,430.84675.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81,003.77-17,258,012.55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61,742.12-28,698,858.49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550,052.4123,713,108.47155.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8-1.20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14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0.14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10150.39减少138.29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78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余军境内自然人30.7437,869,00737,869,00737,869,0070
张良斌境内自然人30.7437,869,00837,869,00837,869,0080
张建辉境内自然人4.615,680,352000
聂申钱境内自然人3.844,733,623000
夏建国境内自然人2.372,921,611000
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弘钱江二十五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2.312,842,000000
泰州同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351,663,2001,663,2001,663,2000
泰州同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351,663,2001,663,2001,663,2000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01,232,0001,232,0001,232,0000
陈路境内自然人0.861,06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余军和张良斌为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余军为泰州同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良斌为泰州同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军、张良斌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