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3年12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大昌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