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18  金迪克(68867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70证券简称:金迪克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大昌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开展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方案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持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提高资本营运能力,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制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鼓励公司监事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经营与发展做出

贡献,现拟订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1.01《关于制定魏大昌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魏大昌先生回避表决。

11.02《关于制定余晖晟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余晖晟先生回避表决。

11.03《关于制定黄玲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黄玲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