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第一届第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5日提前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阚巍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567,381.0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992,706.9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74,674.09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10)。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