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7日、8月18日、8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以下简称“《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8月17日、8月18日、8月21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日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
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的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