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
目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1.出席大会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股东义务,维护会议纪律,保证大会的正常召开和顺利进行。
2.为确认出席大会相关人员的参会资格,请配合会议工作人员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予以核对。
3.为保证大会的秩序,除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入场参会。
4.为及时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登记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在大会召开前30分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件资料原件,方便验证入场。
5.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7.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8.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发言的,应于现场会议登记时以书面形式向会议工作人员申请,主持人将根据会议工作人员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临时要求发言的,以书面形式向会议工作人员临时申请,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时需先说明股东名字及所持股份数量。
9.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主持人有权拒绝或制止。10.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1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姓名或名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1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计票人、监票人(各不少于2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1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4.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5.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16.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10时0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号高新奇产业园二期2号楼803会议室。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召集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登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宣读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现场投票表决及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六)签署会议文件;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的规定,公司拟将超募资金21,083.40万元中的6,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发的《关于同意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035,6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85,592,015.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443,584.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1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碧兴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1 | 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 | 19,173.42 | 19,173.42 |
2 | 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 | 16,981.34 | 16,981.34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106.20 | 5,106.20 |
合计 | 41,260.96 | 41,260.96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1,963.00万股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23,443,584.42元,与原计划的募集资金412,609,600.00元相比,实际超募资金为210,833,984.42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1,083.4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3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议案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为公司前期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裁)人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王娜 | 2009年 | 2005年 | 2013年 | 2019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鲁李 | 2015年 | 2012年 | 2015年 | 2019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汪平平 | 2016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22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娜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0年-2021年 |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2021年 |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2021年 |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2021年 |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2022年 |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2022年 |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年-2022年 |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年-2022年 |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年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鲁李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0年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0年-2022年
2020年-2022年 |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0年-2022年 |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0年-2022年 |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0年-2022年 |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0年-2021年 |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1年-2022年 |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平平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授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担保方式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事项授权董事会办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