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重大事项提示2026年半年度,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98.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55.66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391.32万元,本期亏损扩大。公司本期出现亏损主要系:(1)收入规模下降。受宏观经济承压及行业周期性下行双重影响,传统仪器设备市场及政府业务需求阶段性收缩,同时公司正处于业务结构调整与新应用领域拓展的过渡期,新旧动能转换尚需要时间,导致当期营收有所下降;(2)毛利率下降。受宏观经济承压及行业周期性下行双重影响,仪器设备市场及政府业务需求阶段性收缩,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承压;(3)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公司正处于业务结构优化与战略转型的关键投入期,新业务培育尚未形成业绩增量,叠加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共同造成了报告期内盈利指标下降。2026年半年度,公司虽然出现亏损扩大但主营业务持续保持着一定规模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已就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碧兴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碧兴物联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碧兴物联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碧兴物联的业务发展情况,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6年半年度,碧兴物联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6年半年度,碧兴物联或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碧兴物联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碧兴物联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碧兴物联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碧兴物联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碧兴物联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碧兴物联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参见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6年半年度,碧兴物联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 13 | 关注社交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6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6年半年度,碧兴物联未发生前述情况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并于2026年7月21日至24日和8月31日进行了半年度现场检查 |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 2026年半年度,碧兴物联未发生前述情况 |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
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
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98.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55.66万元,主要系宏观经济承压及仪器设备需求整体收缩周期性的影响,市场竞争加剧以及企业自身市场拓展能力减弱,而新业务培育尚需一定的周期,叠加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不及上年,亏损扩大。如未来行业需求复苏未达预期,市场需求未能持续增长导致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或者公司新品放量未达预期以及自身销售能力不够强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在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并采取措施,努力把握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未来公司力争减少因外部环境及行业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确保公司未来经营回到良性运营的轨道上,以降低相关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更新迭代不及时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要求公司具有较好的技术更新和迭代能力。若公司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继续保持技术创新的领先优势、不能够满足市场对技术更新迭代的需求,以及不能很好地融合人工智能技术,则公司存在技术
被同行业竞争对手超越、核心竞争力下降等风险,最终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保护不当风险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的核心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若核心技术保护不当,会造成公司核心技术的外泄,将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特征,技术创新与技术团队稳定是公司保持竞争力和长久发展的根本。随着企业与地区之间人才竞争逐渐加剧,以及公司对研发投入的进一步加大,对主要技术人才的需求持续增加。若公司未来对技术人员的激励不足,可能会导致主要技术人员流失而影响公司的技术创新,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吸引了国内外众多仪器企业参与竞争,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国际知名仪器企业、本土上市公司和中小型企业。若公司不能保持持续技术创新优势、加强市场开拓,将面临市场竞争力下降、市场占有率降低、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降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的客户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若公司不能与时俱进开拓新客户、不能更好地满足客户新的需求和提供新的服务,将影响公司的业务规模,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使用的原材料种类较多,主要原材料包括机械类、电子类、传感器件、控制器件、配套材料等,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应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收入呈现季节性特点,通常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较大。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客户受项目立项审批、资金预算管理等影响,导致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公司存在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末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用公司营运资金较多。若公司未来不能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或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公司存货规模较大。若公司不能继续有效控制存货规模,保持存货周转率在合理水平,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市场环境、市场竞争、产品销售价格、业务与客户结构变化、成本控制能力等因素影响。未来,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以上主要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则公司综合毛利率会有下降的风险,甚至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加计扣除等。未来,若公司不能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利率下行导致现金管理收益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合理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然而,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市场利率持续走低,公司所持现金管理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亦呈下行趋势。若未来市场利率
进一步下滑,公司现金管理收益将面临持续压缩的压力,从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构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行业周期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以数字感知智慧监测为主,受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叠加《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生态环境监测“十五五”规划》等政策,促进了环境监测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为环境监测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地方财政进一步紧张且行业内竞争进一步加剧,而公司的经营策略未能及时顺应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进而导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预算不足,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其他重大风险
1、内部管理的风险
高效管理是公司持续经营的基础。近几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外部挑战不断增强,对公司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以上变化和挑战,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投资效益和完成时间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所做出的安排,虽然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项目实际情况,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结项,对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进行了终止,对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进行了延期至2027年8月完成的决定,但若募投项目实施时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或行业政
策出现较大调整,而公司不能较好应对,将产生募投项目投资效益和完成时间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内,碧兴物联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6年1-6月 | 2025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营业收入 | 10,398.13 | 11,130.51 | -6.58 |
| 利润总额 | -3,900.16 | -2,967.84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55.66 | -2,391.32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654.09 | -2,919.56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6.99 | -4,750.84 | 不适用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6年6月末 | 2025年6月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8,655.79 | 101,653.03 | -2.95 |
| 总资产 | 129,791.24 | 130,511.07 | -0.5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6年1-6月 | 2025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0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0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37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5 | -2.20 | 减少0.85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5 | -2.68 | 减少0.97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4.90 | 19.74 | 减少4.84个百分点 |
(三)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58%,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承压及行业周期性下行双重影响,传统仪器设备市场及政府业务需求阶段性收缩。同时,公司正处于业务结构调整与新应用领域拓展的过渡期,新旧动能转换尚需要时间,导致当期营收有所下降。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受宏观经济承压及行业周期性下行双重影响,仪器设备市场及政府业务需求阶段性收缩,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承压。同时,公司正处于业务结构优化与战略转型的关键投入期,新业务培育尚未形成业绩增量,叠加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共同造成了报告期内盈利指标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6.99万元,较上年同期改善,主要得益于公司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快历史欠款清理与当期货款回笼,销售回款效率显著提升;同时,通过统筹供应链付款安排,加强成本费用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预算审批制度,有效控制了经营性现金流出,实现了资金流入与流出的双向改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下降2.95%、总资产同比下降0.55%,主要系本期经营亏损导致。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系净利润下降引起每股收益减少。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在:
1、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始终以自主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构建了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高效研发体系,形成了“市场需求导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迭代优化”的完整闭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548.92万元,全部为费用化研发投入,研发体系结构性优化与资源精准配置,公司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依然坚定,并取得了较好的研发成果。
(1)技术平台与核心技术体系
公司已形成光度法、蒸馏法、传感器技术、雷达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等多学科专业技术平台,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涵盖微型模块化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技术、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智慧生态监测技术等19项关键核心技术,其中多项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地下水环境多层多指标自动监测关键技术实现国际先进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持续迭代升级,部分技术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a.高精度智能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技术中,AI故障自动识别及在线修复技术、多光谱自进化技术处于开发阶段,有望进一步提升设备自诊断与自适应能力;
b.智慧生态监测技术中,智慧水站边云协同智能决策技术持续优化,无人机应急采样调度技术进入开发阶段,拓展了生态监测的空天地一体化能力;
c.智慧管网监测技术持续迭代,基于雷达技术、压力传感器技术、多普勒技术的液位、流速测量技术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d.打造了基于飞浆深度学习框架与文心多模态大模型、以multi-Agent协同架构和边缘智能算力为支撑的“水站睿控AI决策大脑”。可对仪器测量全过程等多维参数进行实时分析与自主诊断,有望进一步提升设备自诊断、自修复与自适应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专利125项,软件著作权233项,累计知识产权类申请404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专利7项,新增软件著作权获得9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巩固。“水生态综合监测管理平台”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研发管理与产学研合作
公司采用“行政线+项目线”矩阵式研发管理架构,报告期内持续推进研发体系结构性优化,将资源向核心技术与关键项目倾斜。公司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等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并与百度文心大模型团队保持合作关系,借助外部优质资源加速技术创新与场景适配。
同时,公司全面推行AI Agent落地实践,有效提升了研发效率与代码质量。公司鼓励员工考取AI技能等级证书,推动研发人员AI素养系统化提升,为技术研发模式的智能化升级提供人才支撑。
(3)人工智能新技术行业应用
当前,物联感知行业正处于技术密集迭代与产业模式变革交汇期。在水质监测领域,核心技术向智能化、微型化、多元化演进,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的水质多参数融合感知与智能预警成为主流方向,微型光谱、微流控芯片、生物传感器技术推动设备小型化;产业重心从“硬件制造”向“数据服务”迁移,“监测即服务”模式兴起,水质仪表正从独立的数据采集工具演变为水环境数字孪生系统的智能感知节点与数据入口,竞争核心从仪器精度转向传感技术迭代、数据价值挖掘与生态构建的综合能力。公司在这一趋势中,凭借AI视觉识别、AI故障自动识别、AI智慧巡检、多光谱自进化等前沿技术的布局,已具备先发优势。公司正在积聚能量,向数字化的深度,人工智能,芯片等上下游产业链渗透,确保公司的行业周期运营风险更小,实力更强。
2、先进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以ISO9001标准为指导,覆盖研发、采购、生产、交付、运维全流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将“合规达标、精准可靠”作为质量管控核心目标。在研发环节,建立“研发-合规测试-小批量试产-量产优化”闭环机制,确保产品核心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在采购环节,通过对供应商生产能力、品质保证、技术指标、信用资质等多维度综合评估,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从源头保障原材料质量;在生产环节,针对标准化产品与非标准化定制产品分别制定严格的生产流程与质控标准,强化生产过程中的全流程追溯与检验;在交付与运维环节,建立“全流程跟踪、全过程留痕、全方位溯源”的服务管理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设备运行稳定可靠。
报告期内,公司多款核心产品通过权威认证与性能验证。管网液位仪BX-PRL202通过国家防爆认证,可适配恶劣防爆环境;C510智能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等产品,功能完善、性能稳定,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已通过CE认证及环保产品认证,具备工程化应用条件。遥测终端机RTU设备(BSW-RTU-0101)通过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OpenHarmony6.0 Release版本兼容性测评,获得生态产品兼容性证书。遥测终端机产品族、管网流量计PRF100等新产品在研发阶段即严格遵循质量闭环机制,从设计源头保障产品可靠性,为公司品牌公信力奠定坚实基础。
3、核心管理团队与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深耕物联网感知层硬件及大数据处理领域多年的核心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深厚的技术积累与前瞻的战略视野,对行业政策导向、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变化有着深刻理解,能够精准把握公司发展方向,推动业务在数字生态、数字水利水务、数字农业、数字海洋、数字城市等多领域协同布局。在人才梯队建设方面,公司重视研发与技术人才培养,打造了一支结构合理、专业互补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公司通过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技术培训体系及产学研合作平台,持续吸引与培养复合型技术人才。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战略转型需要,主动推进组织架构优化与人员结构调整,提升组织运行效率。
4、全链条服务与标准化运营优势
公司构建了“硬件+软件+服务”一体化业务模式,具备从核心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制造、软件平台开发到全生命周期运营服务的全链条服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一体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满足数字生态、水利水务、农业、海洋、城市管网等多领域的多样化需求。
5、多业务协同与政策适配优势
公司依托核心技术平台,成功实现从数字生态核心业务向数字水利水务、数字海洋、数字城市、数字农业等多领域延伸,构建了多业务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有效降低了单一业务依赖风险,形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核心产品与解决方案精准契合数字中国、美丽中国、国家水网建设、“十五五”规划等国家战略导向,政策适配性突出。报告期内,数字水利业务围绕国家水网建设、数字孪生流域、灌区现代化改造等方向,深化智慧水利水务解决方案的推广应用;数字海洋业务参与地方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海洋微塑料在线分析仪等新产品进入优化阶段,拓展了公司在海洋立体观测网领域的业务纵深;数字城市业务围绕市政管网监测与智慧园区运营等方向,管网液位仪、管网流量计、遥测终端机等产品持续完善产品方案,拓展市场应用。
公司新增长期股权投资500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500万元,在雷达、气象及人工智能数据库等领域进行业务渗透,为业务转型打好基础。体现了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及新应用领域的战略性投资布局,旨在通过资本纽带强化技术协同与市场协同,为多业务协同发展格局的持续深化提供支撑。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29.50%,主要系公司持续推进研发体系结构性优化与资源精准配置所致。具体来看,公司基于研发项目周期与技术储备规划,对研发团队进行了结构性优化,将资源向核心技术与关键项目倾斜,职工薪酬同比减少186.11万元;公司核心产品完成转产定型,研发物料投入随项目生命周期自然回落,材料费同比减少366.66万元。
(二)研发进展
2026年1-6月,公司取得的研发成果如下:
(1)智慧水站产品功能及性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实现“降本、增效、防风险”总体目标,已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在北京、广西、广东、江苏、河南、安徽、辽宁等省份安装多套设备,客户反馈良好。
(2)新一代C510智能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器完成地表水版开发任务,即将进入批量生产阶段。该产品可快速、稳定、准确地进行不同水体水质监测,有效解决传统仪表测试周期长、试剂消耗大、维护成本高等问题。
(3)自动实验室完成第一版本产品开发设计,支持24小时无休运行,大幅减少实验室人员和耗材成本,解决了手工实验室检测效率低、数据易受人为干扰、检测数据难溯源等痛点,计划开展实验局验证。
(4)雷达流量计完成单探头产品开发并通过水槽测试验证,采用非接触测流技术,基于多普勒效应原理实现各种流量条件下的实时快速测量;ADCP流量计完成V1.0版本固定式单探头产品开发,进入优化升级阶段,满足复杂水域流速流量监测需求。
(5)海洋微塑料在线分析仪完成第一代产品开发,采用后向偏振光成像技术,可实现超过21种微塑料的快速种类识别和计数,进入优化阶段。
(6)管网液位仪BX-PRL202采用80GHz高频雷达技术,结合压力传感器与补盲算法,实现“零盲区”液位测量;管网流量计PRF100集成雷达与超声波测流技术双重优势,实现满管与非满管工况下的全场景流量测量。
(7)遥测终端机产品族完成开发,包括通用型、智慧型、管网型三个分支,集数据采集、协议转换、智能分析与远程管理于一体,兼容HJ212、SL651行业协议,广泛应用于智慧水库、城市排水管网、市政排水等领域。
(8)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并入选“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BX-GC320-EG-IV在线气相色谱仪、AIMS-6000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智能站房进入推广应用阶段。
2026年1-6月,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项目 | 本年新增 | 累积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0 | 2 | 49 | 19 |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1 | 94 | 85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4 | 21 | 21 |
| 软件著作权 | 11 | 9 | 240 | 233 |
| 其他 | 0 | 0 | 0 | 0 |
| 合计 | 14 | 16 | 404 | 358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035,6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592,015.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443,584.42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积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8月4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 项目 | 金额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70,903.56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21,083.40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8,559.20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62,344.36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23,185.70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66.49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现金管理金额 | 37,22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08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770.15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4,642.24 |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2,186.88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0.37%)及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实施。公司实施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因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未满十二个月,故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建安支行”)新增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与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
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在华夏银行深圳建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并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809.25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8月;拟同意将“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终止,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况需要进行重新论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的投资进展与计划,预计到2026年8月(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预计不能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故公司在该次公告中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6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名称 | 职务/性质 | 持股数量(万股) |
| 1 | 西藏必兴 | 控股股东 | 1,987.50 |
| 2 | 何愿平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501.18 |
| 3 | 吴蕙 | 董事、副总经理 | 10.00 |
| 4 | 何茹 | 董事 | 0.30 |
| 5 | 石向欣 | 独立董事 | - |
| 6 | 王海军 | 独立董事 | - |
| 7 | 王辉 | 独立董事 | - |
| 8 | 潘海瑭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6.00 |
| 9 | 李旋波 | 副总经理 | - |
| 10 | 廖翔 | 财务总监 |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 ||
| 李大山 | 陈思远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