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金盘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金盘科技签订《保荐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金盘科技业务经营情况,对金盘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 金盘科技在2023年上半年未发生按相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除“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所述事项外,2023年上半年,金盘科技或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情形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除“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所述事项外,2023年上半年, |
序号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保荐机构督导金盘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金盘科技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督促金盘科技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金盘科技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当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上半年,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除“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所述事项外,2023年上半年,金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上半年,金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3年上半年金盘科技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
14 |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上半年,金盘科技未发生前述情况 |
序号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本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本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并已按规定对金盘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3年上半年,金盘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在2023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过程中,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林瑜女士的配偶于2022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期间,陆续买入公司股票45,080股,买入金额合计
147.71万元;陆续卖出公司股票39,880股,卖出金额
159.29万元。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述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2023年
月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林瑜女士予以监管警示。2023年
月
日,林瑜女士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及保荐机构高度关注,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已上交至公司,公司已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保荐机构已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督促公司
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公司干式变压器产品系列主要面向风能、光伏、高端装备、高效节能等重点应用领域的中高端市场,新能源行业同领域的公司之间竞争有可能逐渐加剧,存在市场份额下降风险。
(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电磁线、硅钢、电气元器件、绝缘化工材料、普通金属材料,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达到80%以上;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是影响公司利润的重要因素。由于订单从签订到收入确认需要一定周期,生产资料价格波动将会阶段性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材料价格上涨,将导致项目投资成本的增加,短期内市场需求可能出现下降,从而引起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上涨及更激烈的市场竞争预计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三)在建工程转固新增折旧的风险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38,659.58万元,主要为武汉绿色产业园、桂林储能项目、待安装设备及金盘科技科创大厦等,未来将导致新增固定资产原值和年折旧额。按照公司规划,以上项目还会持续增加投资达到可使用状态。如果公司未来市场开发不力,不能获得与新增折旧规模相匹配的销售规模增长,则公司存在因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规模较大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及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23年1-6月应收账款余额呈上升趋势,截至2023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236,971.77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8.94%。若未来经济环境及产业政策变化,部分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其应收账款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五)发出商品余额较大风险2023年6月末公司存货中的发出商品余额为89,878.54万元,主要为1年以内的发出商品,系公司部分需要安装的设备安装调试和通电验收周期较长,且受轨道交通、新能源领域客户项目工程整体建设进度的影响,导致各期末部分发出
商品无法在当期验收确认收入。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公司发出商品余额可能持续处于较高水平,从而对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金盘上海、桂林君泰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若未来公司及子公司不能持续符合上述税收优惠认定标准或国家调整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则公司企业所得税费用将有所增加,公司税后利润将受到一定影响。
(七)行业风险公司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储能、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或行业竞争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时,上述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者相关投资需求下降将会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八)宏观环境风险
1、全球经济波动风险美国进入加息周期后,经济仍然保持较强的韧性,经济衰退预期延后。美联储加息周期极有可能突破市场预期,而美债收益率作为全球无风险收益的正向指标,其不断上升将对全球权益市场尤其是成长型公司形成较大的压制作用。
2、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在进口原材料、出口产品时主要使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受外币汇率波动影响,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未来若公司主要结算外币的汇率出现大幅不利变动,导致公司汇兑损益持续上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2023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893,375,748.99 | 1,974,509,255.95 | 46.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1,074,786.91 | 95,567,743.84 | 99.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7,310,226.05 | 90,136,340.43 | 107.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3,971,800.84 | -338,728,981.59 |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末(2023-6-30) | 上年度末(2022-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72,420,091.53 | 2,874,161,189.64 | 3.42 |
总资产 | 8,053,940,513.83 | 7,467,128,847.13 | 7.86 |
2023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22 | 104.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22 | 104.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21 | 109.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0 | 3.82 | 增加2.6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37 | 3.60 | 增加2.7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86 | 4.13 | 增加0.73个百分点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6.54%,主要原因是: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拓展新产品、新客户、新市场,营业收入增长明显,其中储能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944.91%,光伏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01.55%,工业企业电气配套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4.56%。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0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9.94%,主要原因是:公司在积极拓展市场增加营业收入的同时,公司投资建设的数字化工厂带来的经济效益日益凸显,通过数据驱动创造价值,颠覆传统制造模式,持续提升人均产出量和产出额,极大提升了设备的有效工作时间和产能,降低了单位制造成本和单位管理成本。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397.18万元,上年同期为-33,872.90万元,在公司快速扩张的同时加大货款回收力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改善。
2023年上半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0.45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
104.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44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
109.5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0%,较上年同期增加
2.68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0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94%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深厚的技术积累,持续研发创新实力公司经过近30年的发展,始终专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及产品设计能力。目前公司可为客户提供电压等级66kV及以下干式变压器系列产品、145kV及以下,容量60MVA及以下液浸式变压器,应用于风能、光伏、储能、氢能等新能源、数据中心、充电桩等新基建、工业企业电气配套、高端装备、传统发电及输配电等领域,满足客户不同的应用场景,在广度和深度上实现双突破。公司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产品方面拥有的核心技术,涵盖干式变压器系列、开关柜系列、箱变系列、电力电子设备、数字化/智能化电力设备系列等产品;公司在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整体解决方案等方面拥有相应核心技术。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目前有效专利共263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30项、境外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20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软件著作权34项。此外,已独立承担完成23个重大科研项目;已参与制定了4项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1项地方标准、1项团体标准。
2、研发架构组织完善,人才队伍保障有力公司以行业发展趋势及以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主导性的先发研究,为适应公司储能及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新业务的快速扩张,公司也在积极完成储能及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新业务研发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扩充,不断壮大公司研发团队完善研发架构。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达347人,占公司总人数
16.59%,专业领域涵盖产品研发、设计、工艺、试验、质量控制以及制造模式转型升级等方面。同时,公司注重研发团队建设,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技术人才的聘用、管理和培养制度,积极开展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确保技术人员始终掌握行业内的先进设计思路、研发方法和生产工艺、鼓励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国内外展会、学术会议等,以使技术人员能够始终把握行业内的前沿方向。公司建有公平的竞争、激励机制和晋升渠道,研发部门设有专门的年度考核指标,结合研发人员在知识产权、技术、荣誉奖项、研发管理等多个维度的成果进行考核。
3、率先在行业内进行数字化转型,打造数智产业链建设企业命运共同体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与经验沉淀,公司以数字化制造颠覆传统制造模式,持续按照德国工业VDI4499标准,打造更加高效、可持续的数字化工厂,进行全集团数字化转型,预计2023年公司将累计完成自身7个数字化工厂建设,海口及桂林基地各数字化工厂已投产运行,随着武汉基地各数字化工厂将陆续投产试运行,将快速推进公司数字化产能在全国重要经济区域的覆盖。公司在推进实施自身企业数字化战略的同时,也对外输出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业务,为各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整体数字化解决方案,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助推国家产业数字化战略广泛实施,助力构建新产业逻辑。目前公司已累计承接超4亿元数字化工厂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订单,业务涉及新能源输配电、医药、物流仓储等行业的数字化升级服务,公司数字化制造已逐渐成为了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
4、完善的营销及快速服务响应,塑造享誉全球的品牌
金盘科技自成立伊始立足国内,面向全球,致力于全球化营销布局,双循环经营发展,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全球化的销售网络,以国际化视野,通过前瞻性布局,完成了以干式变压器为代表的核心产品从输配电领域向风能、光伏、储能等新能源,数据中心、充电桩等新基建,工业企业电气配套、高端装备等全领域发展,并不断拓展公司产品和业务类别,加快延伸储能及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新业务。为了适应市场和行业的周期性变化,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营销策略,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同时,借助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成立了由客户经理、技术方案专家和交付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形成了面向客户的“铁三角”作战单元,为客户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方位服务,并利用数字化营销网络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国内的主要省会城市和重点城市共设有57个营销网点。境外市场的客户开拓和维护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公司还设有出口事业部,专门负责境外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
2023年1-6月,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为14,067.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63%,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4.86%,较去年同期增加0.73个百分点。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变化幅度(%)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40,678,955.95 | 81,490,448.57 | 72.6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40,678,955.95 | 81,490,448.57 | 72.6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86 | 4.13 | 0.7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研发人员共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16.59%。
(二)研发进展情况2023年1-6月,公司在产品创新及性能提升上,新增了
72.5kV微正压SF6气体绝缘技术、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风水冷散热技术、C3/E3气候环境等级干式变压器技术、新能源项目配套箱变液浸式变压器技术、VPI型高电压等级特种变压器技术、高海拔大电流高电压开关柜设计技术,使得产品可靠性安全性更高,拓展了更多应用场景,增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储能方面,公司新增了户用储能相关核心技术,通过模拟实际应用场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优化方案,解决了运行噪音、散热、极端环境及电池性能等方面的问题;新增了中高压直挂式储能系统相关核心技术,在运输及消防安全方面,考虑到相关配件在运输中易损坏、出现消防事故时如何减少损失、电网故障时如何保证不受影响并帮助电网恢复等问题,对相关结构、系统进行设计、更新、升级,提高了产品的安全稳定性。
数字化工厂整体解决方案方面,公司新增了Web应用类在线升级加载处理技术,采用新型的类加载思路,保证系统在线实时加载和无缝升级,确保业务不中断。
2023年1-6月,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9 | 16 | 80 | 34 |
实用新型专利 | 31 | 16 | 237 | 220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9 | 9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36 | 34 |
其他 | 1 | 0 | 32 | 31 |
合计 | 41 | 32 | 394 | 328 |
注:“其他”含商标。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号),金盘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5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24.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IPO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存储余额 |
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 | 461899991013000399767 | 募集资金专户 | 659,236.97 |
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 | 461899991013000344680 | 募集资金专户 | 648,295.35 |
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 | 461899991013000344431 | 募集资金专户 | 2,017,239.63 |
合计 | - | - | 3,324,771.95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金额为69,707,544.66元。
(二)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9,767,02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70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04,106.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5,997,89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69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存储余额 |
中信银行海口分行 | 8115801011700082271 | 募集资金专户 | 3,095,676.81 |
农业银行海口科技支行
农业银行海口科技支行 | 21164001040017592 | 募集资金专户 | 489,010.96 |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 | 266288849311 | 募集资金专户 | 8,416,886.62 |
中信银行海口分行 | 8115801012500082311 | 募集资金专户 | 3,774,784.84 |
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 | 461899991013001177491 | 募集资金专户 | 624,094.90 |
建设银行海口南海支行 | 46050100393600001560 | 募集资金专户 | 2,769,488.06 |
合计 | 19,169,942.19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金额为360,219,745.26元。注2:农业银行海口科技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管辖的支行,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管辖的支行,建设银行海口南海支行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管辖的支行。
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海南元宇智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宇投资”)持有公司184,864,203股,持股比例为43.29%,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志远和YUQINGJING(靖宇清),二人为夫妻关系。李志远通过元宇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84,864,20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3.29%;YUQINGJING(靖宇清)通过金榜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26,966,52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6.32%。因此,李志远和YUQINGJING(靖宇清)夫妇合计控制公司211,830,72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9.61%。
另外,靖宇梁、李晨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靖宇梁、李晨煜控制的敬天(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3,192,388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43%。
截至2023年6月30日,金盘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2023年6月30日持股数 | 持股原因 |
黄道军 | 副总经理 | 男 | 14,354 | 二级市场买卖 |
合计 | / | / | 14,354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金盘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 | 在公司任职 | 间接持股主体 | 在间接持股主体持有的份额 | 间接持股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间接持股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
李志远 | 董事长 | 元宇投资 | 99.00% | 184,864,203 | 43.29% |
金惠1号 | 36.65% | 2,271,717 | 0.53% | ||
KAIYUSONG(宋开宇) | 副董事长 | - | - | - | - |
靖宇梁 | 董事 | 元宇投资 | 1.00% | 184,864,203 | 43.29% |
敬天投资 | 67.27% | 23,192,388 | 5.43% | ||
李辉 | 董事、总经理 | 旺鹏投资 | 7.09% | 8,380,775 | 1.96% |
春荣投资 | 38.76% | 5,994,285 | 1.40% | ||
金惠1号 | 11.67% | 2,271,717 | 0.53% | ||
赵纯祥 | 独立董事 | - | - | - | - |
高赐威 | 独立董事 | - | - | - | - |
杨青 | 监事会主席 | 春荣投资 | 6.44% | 5,994,285 | 1.40% |
林瑜 | 监事 | 君航投资 | 0.70% | 8,355,789 | 1.96% |
田梅 | 职工监事 | - | - | - | - |
陈伟 | 副总经理 | 君航投资 | 14.09% | 8,355,789 | 1.96% |
金惠1号 | 5.42% | 2,271,717 | 0.53% | ||
吴清 | 副总经理 | 旺鹏投资 | 28.98% | 8,380,775 | 1.96% |
金惠1号 | 4.58% | 2,271,717 | 0.53% | ||
邸双奎 | 副总经理 | 春荣投资 | 1.79% | 5,994,285 | 1.40% |
金惠1号 | 4.585 | 2,271,717 | 0.53% | ||
黄道军 | 副总经理 | 君航投资 | 14.09% | 8,355,789 | 1.96% |
金惠1号 | 12.92% | 2,271,717 | 0.53% | ||
杨霞玲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春荣投资 | 34.30% | 5,994,285 | 1.40% |
旺鹏投资 | 7.09% | 8,380,775 | 1.96% | ||
金惠1号 | 9.06% | 2,271,717 | 0.53% | ||
彭丽芳 | 副总经理 | 旺鹏投资 | 6.23% | 8,380,775 | 1.96% |
金惠1号 | 9.37% | 2,271,717 | 0.53% | ||
秦少华 | 副总经理 | - | - | - | - |
万金梅 | 财务总监 | 旺鹏投资 | 10.17% | 8,380,775 | 1.96% |
注1:上表中金惠1号指浙商金惠科创板金盘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敬天投资指敬天(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旺鹏投资指旺鹏(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春荣投资指春荣(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君航投资指君航(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旺鹏(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转融通业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出借公司股票300,000股。春荣(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转融通业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出借公司股票1,200,000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远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元宇投资10%股权(对应500万元出资额)进行质押,并于2021年12月23日完成股权出质设立登记,为元宇投资的借款进行担保,质押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2023年1-6月,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认购的浙商金惠科创板金盘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减持1,348,318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淼陆颖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