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定,对金盘科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将与关联方为恒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恒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为恒科技 | 50,000,000.00 | 4.32 | 0.00 | 23,558,395.97 | 2.03 | 本期比上年开展更为深入的合作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为恒科技 | 15,000,000.00 | 17.20 | 0.00 | 0 | 0.00 | 本期比上年开展更为深入的合作 |
合计 | 65,000,000.00 | 23,558,395.97 |
注1:以2022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发生额为分母计算本次预计金额占上年同类业务比例。注2:以2022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发生额为分母计算上年实际发生业务占上年同类业务比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为恒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源远注册资本:128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1月24日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185号1层J5143室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185号1层J5143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为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216,657,640.42 |
净资产 | 27,206,558.03 |
项目 | 2022年1月-12月 |
营业收入 | 69,465,987.65 |
净利润 | -2,793,441.97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恒科技原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且公司曾委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道军担任为恒科技董事,2022 年 11 月,公司将为恒科技29.9611%股权转让给江苏为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且黄道军不再担任为恒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为恒科技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属于双方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将就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为恒科技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为恒科技销售产品、商品以及提供劳务,定价依据成本加成,并参照同期公司销售给非关联第三方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为恒科技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事前沟通,并出具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为恒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关
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 淼 陆颖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