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3年12月1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志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方案主要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回购价格: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3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30%。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6、回购金额区间: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7、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授权安排: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