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金盘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号),金盘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5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24.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后项目拟投资总额 | 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 39,672.55 | 49,457.29 | 39,672.55 | 20,611.87 |
2 | 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 14,426.12 | 14,426.12 | 14,426.12 | 14,426.12 |
合计 | 54,098.67 | 63,883.41 | 54,098.67 | 35,037.99 |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项目投资总额由39,672.55万元调整为49,457.29万元,增加9,784.74万元;该项目拟投入IPO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20,611.8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0,625.71万元,使用比例为87.41%,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00.73万元(不含已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99,943,551.85元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24年3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9,943,551.85元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首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金盘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 淼 陆颖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