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金盘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5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24.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67,02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70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04,106.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5,997,89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6901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据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 49,457.29 | 20,611.87 |
2 | 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 14,426.12 | 14,426.12 |
合计 | 63,883.41 | 35,037.99 |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 49,457.29 | 17,600.82 |
2 | 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项目 | 40,215.26 | 39,222.75 |
3 | 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项目 | 21,686.00 | 21,226.3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7,930.00 | 17,549.92 |
合计 | 129,288.55 | 95,599.79 |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公司本次结项的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6月28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A)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B) | 预计待支付金额(C) | 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D) | 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E=A-B-C+D) |
1 |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 20,611.87 | 21,249.59 | - | 637.72 | - |
2 | 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 14,426.12 | 10,979.53 | 1,894.04 | 236.53 | 1,789.08 |
合计 | 35,037.99 | 32,229.12 | 1,894.04 | 874.25 | 1,789.08 |
注1: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注2:预计待支付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设备采购款等,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公司本次结项的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项目”,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6月28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A)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B) | 预计待支付金额(C) | 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D) | 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E=A-B-C+D) |
1 |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 17,600.82 | 12,906.53 | 4,551.74 | 262.43 | 404.98 |
2 | 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项目 | 39,222.75 | 31,198.02 | 5,006.87 | 440.44 | 3,458.30 |
3 | 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项目 | 21,226.30 | 15,569.28 | 1,664.98 | 359.55 | 4,351.59 |
合计 | 78,049.87 | 59,673.83 | 11,223.59 | 1,062.42 | 8,214.88 |
注1: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注2:预计待支付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设备采购款等,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五、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及建设和产线方案设计、使用部分自有系统和设备、采购采取多方比价或招投标等方式,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实施成本,形成资金节余。
2、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了一定的投资
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鉴于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1,789.08万元以及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8,214.88万元(以上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预计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设备采购款等后续资金支出。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预计待支付款项根据项目最终结算情况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以及预计待支付款项根据项目最终结算情况完成支付后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以及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2021年3月IPO募投项目以及2022年9月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