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公司”)股东JINPAN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金榜国际”“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金盘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2024年8月19日,中金公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金公司已于2024年9月27日完成全部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工作,包括核查出让方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承诺及声明函》等,并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同时收集了相关核查底稿。
(二)核查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Jinp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成立时间 | 1997年4月3日 |
法定股本 | 普通股50,000股 |
已发行股本 | 普通股1股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P.O.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主营业务 | 对外投资 |
金榜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
经取得并核查金榜国际的注册文件、存续证明文件及其出具的《承诺及声明函》,金榜国际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或合伙人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2、金榜国际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3、金榜国际为金盘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金盘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但与金盘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金盘科技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通过金榜国际持有金盘科技股份的情形;出让方需遵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五条的规定。
YUQING JING(靖宇清)为金盘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另一实际控制人李志远为夫妻关系。
4、金榜国际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5、金榜国际本次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或者禁止转让情形。
6、金榜国际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7、金榜国际本次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五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规定,即“股东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引》)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不得进行询价转让。
科创公司存在《减持指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科创公司存在《减持指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
根据上述规定,中金公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金盘科技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金盘科技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金盘科技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不存在《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二)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存在本指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三)拟转让股份是否属于首发前
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四)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五)本次询价转让事项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六)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等禁止性情形。综上,中金公司认为:金榜国际符合参与本次金盘科技股份询价转让的条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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