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5月
目录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议案一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议案二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议案三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议案四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议案五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 9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9议案六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1议案七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议案八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14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14附件一: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15附件二: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9附件三: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3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股东进行会议登记应分别提供下列文件:
(一)法人股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每位股东只能委托一位代理人。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 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 18日13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二《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议案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23年4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二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上述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三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2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对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上述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详见附件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四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 2022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五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2,569,601.64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980,000股扣除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336,548股后的剩余股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69,314,761.6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30,113,269.65元(不含税费),综上所述,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为99,428,031.25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4.46%。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若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980,000股扣除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336,548股后的剩余股数计算,拟转增34,657,381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21,637,381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六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完善公司治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980,0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637,381元 |
2 | 增加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3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6,98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637,381股,全部为普通股。 |
4 | 第四十二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担保情形。 | 第四十二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汇总披露前述担保。 |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担保情形。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汇总披露前述担保。 | |
5 | 增加 | 第一百五十六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注:修改后的注册资本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份公司须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我们一致认同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在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
经核查,安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拟续聘安永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八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本标准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3年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一: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我代表董事会,向各位报告2022年董事会工作情况,请各位审议,并提出意见。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贯彻实施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科学决策。同时,董事会认真对管理层进行指导监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团结努力、真抓实干,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682.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56.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868.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44%;2022年末总资产139,353.46万元,同比增长17.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1,924.32万元,同比增长11.75%。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47,608.75万元,其他业务收入73.3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99.85%,主营业务突出。
医用内窥镜器械收入36,611.10万元(相比上年度增长60.78%),占主营业务收入76.90%(上年度同期占比75.33%)。
光学产品收入10,997.65万元(相比上年度增长34.28%),占主营业务收入23.10%(上年度同期占比26.45%)。
本年度研发投入5,989.94万元(比上年度的4,134.29万元增加了
44.88%),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研发投入占比营业收入12.56%,与上年度下降0.79个百分点。公司持续研发投入推进产品及技术创新,通过不断优化和迭代公司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报告期内,研发人员支
出、股份支付费用、材料投入增加以及新项目的开展等综合导致研发投入增加。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2-1-10 | 第三届第三次 |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2022-3-21 | 第三届第四次 |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2-3-31 | 第三届第五次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关于王昌东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 ||
2022-4-25 | 第三届第六次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年12月31日)>的议案》 | ||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 ||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8-24 | 第三届第七次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9-23 | 第三届第八次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2-10-20 | 第三届第九次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2-10-31 | 第三届第十次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的规定。董事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严格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参加会议,在董事会召开之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在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董事会将继续扎实做好各项日常工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争取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依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完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健全内控体系,不断推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董事会将在2023年的工作中,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保持专注主业的精神不断提高内生质量,推动公司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二: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合计审议了19项议案,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2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2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各次会议的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监事会年度履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公司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权益分派、财务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保证了公司、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持续的关注。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对对外担保事项保持了高度关注,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6、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2022年,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
一、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计划
2023年度,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2023年度,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
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三: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总额(合并)(万元) | 139,353.46 | 118,178.52 | 17.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121,924.32 | 109,100.00 | 11.75%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2.27 | 7.37 | 66.49% |
营业收入(万元) | 47,682.13 | 30,967.50 | 53.97% |
净利润(万元) | 18,171.01 | 11,715.82 | 55.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8,256.96 | 11,773.05 | 55.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6,868.03 | 9,400.56 | 79.4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2.10 | 1.41 | 48.94%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2.10 | 1.41 | 48.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86 | 12.66 | 比上年增加3.2个百分点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10,437.58 | 10,400.59 | 0.36% |
现金分红(万元) | 6,931.48 | 3,566.18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56 | 13.35 | 比上年下降0.79个百分点 |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状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39,353.4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7.92%,其中,流动资产为91,835.17万元,较上年末增长6.63%,非流动资产为47,518.2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48.26%。
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占比69.27%,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占比12.84%,应收款项融资占比0.96%,预付款项占比0.72%,其他应收款占比0.04%,存货占比15.03%。
归属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121,924.32万元,较期初的109,100.00万元增加了12,824.32万元,增幅为11.75%。
2、负债状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负债为17,104.8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96.51%。
3、现金流量状况
(1)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0,437.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6%,同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同时为了减小疫情对供应链的影响,公司加大了物料库存;另外,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同比减少以及生产人员薪酬总额同比增加也有一定的影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60.10万元,同比上升40.8%。主要是支付国药新光投资款、青岛德丰杰龙脉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款增加导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7,103.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1.32%主要是报告期现金分红、偿还债务和股份回购导致现金流出增加,上期主要是公司上市获得募集资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4、经营成果状况
(1)营业收入47,682.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97%;净利润18,171.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1%; 扣非净利润16,868.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44%。主要是因为公司销售规模增大,盈利能力增强;除了收入增长带动利润增长外,美元汇率的变动、活期利息收入增加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公司利润的增长。扣非净利润增长率高于净利润增长率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获得的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减少。
(2)归属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121,924.32万元,较期初的109,010.00万元增加了12,824.32万元,增幅为11.75%,主要是因为公司主营业务增长,获得的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增加。
(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加48.94%,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73.2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3.2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增长,获得的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增加。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