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今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