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8  海泰新光(68867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29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
普通股股东人数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5,733,33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5,733,3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917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917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汪方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733,338100.0000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733,338100.000000.000000.0000

3、 议案名称:《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733,338100.000000.000000.0000

4、 议案名称:《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733,338100.000000.000000.0000

5、 议案名称:《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733,338100.000000.0000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729,33899.99134,0000.0087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717,81499.966115,5240.0339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729,33899.99134,0000.0087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53,338100.000000.000000.0000
6《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249,33898.42114,0001.578900.0000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249,33898.42114,0001.5789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议案6和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佳佳、赵秋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 报备文件

(一)《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