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今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