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4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57,205,19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57,205,19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7.719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7.719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汪方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57,163,402 | 99.9269 | 40,747 | 0.0712 | 1,050 | 0.0019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57,184,302 | 99.9635 | 19,847 | 0.0347 | 1,050 | 0.0018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 | 11,431,402 | 99.6357 | 40,747 | 0.3551 | 1,050 | 0.0092 |
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甘为民,聂运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 报备文件
(一)《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