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环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2月
目 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8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大会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如股东及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七、本次股东大会聘请承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6日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3966号公司2楼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明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制定《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26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26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可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