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函》的回函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截止目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的并购重组、股票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以下无正文)
控股股东: 李民 李晓昱
2024年10月23日
函》的回函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截止目前,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的并购重组、股票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以下无正文)
实际控制人:李民 李晓昱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