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俊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