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汇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21  科汇股份(688681)公司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9.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85,2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9,245,283.02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20,939,916.98元,扣除公司为发行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282,662.77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657,254.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9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20,165.73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25,00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对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1智能电网故障监测与自动化产品升级项目6,994.526,994.526,565.73
2现代电气自动化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5,801.245,801.243,300.00
3基于SRD的智慧工厂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5,649.295,649.295,100.00
4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2,554.952,554.951,700.00
5补充流动资金4,000.004,000.003,500.00
合计25,000.0025,000.0020,165.73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A)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B)募集资金待支付合同款项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C)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D)=(A)-(B)+(C)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700.001,325.6260.0333.16407.54

注:1、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为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后续将以自有资金

支付。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使得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有所节余。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划转节余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