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莱沃: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和审慎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吉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意见签字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