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莱尔科技(688683)公司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