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7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