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 号办公楼8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00,804,46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00,804,46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5.234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5.2343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651,123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梁韵湘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00,512,190 | 99.71 | 0 | 0.00 | 292,279 | 0.29 |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00,512,190 | 99.71 | 0 | 0 | 292,279 | 0.29 |
3、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00,512,190 | 99.71 | 0 | 0.00 | 292,279 | 0.29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542,041 | 84.07 | 0 | 0.00 | 292,279 | 15.93 |
2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542,041 | 84.07 | 0 | 0.00 | 292,279 | 15.93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怡妮律师、蔡霖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