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6-04-29  莱尔科技(688683)公司公告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对莱尔科技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出现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5年度,上市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保荐机构已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已督导上市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项目工作内容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5年度,上市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5年度,上市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5年度,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风险

目前公司功能性材料成功进入三星、富士康、日本住友、新金宝、海信集团、捷普、立讯精密;新能源电池集流体进入欣旺达、正力新能、吉利、楚能新能源、清陶动力、天能集团等知名企业产品中。公司产品下游主要应用领域具有工艺精细、技术要求高、更新速度快、持续创新等特点。因此随着国内外厂商的产品换代需求提升,3C、新能源、锂电等领域新技术的发展,公司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下游厂商的产品技术升级要求,能否根据新的产品发展进行产品迭代研发,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经济效益。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随着消费电子、新能源材料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业务的人才竞争日益激烈,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保持在行业的技术领先优势和未来的行业竞争力。在市场日益激烈的行业背景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完善各类激励机制,建立更具吸引力的薪酬制度,可能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和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则会对公司产品研发以及技术提升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专利和非专利技术遭受侵害的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研发成果394项,其中获得专利388项(发明专利93项)、软件著作权6项。其中,胶粘剂配方、纳米浆料配方及超薄涂覆技术等核心技术存在被复制、盗窃的风险。如果公司的专利保护期到期或非专利技术遭受侵害,将会给公司市场竞争与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包括功能性涂布胶膜及下游应用产品、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碳纳米管粉体及浆料等产品,上游原材料主要是树脂液(包含树

脂和溶剂等)、导电材料、铜箔、基材(包括PET、PI、PVC、铝箔等)等,原材料品类众多且多为宏观经济走势敏感型产品。公司采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及公司采购量等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因原材料价格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若其价格波动较大,则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2、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45,030.1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15%,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6.07%。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公司客户发生信用风险,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损失的风险。

3、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综合毛利率受主要原材料价格、产品结构、产品定价、折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影响,公司无法采取积极、有效的策略成功应对,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并下滑的风险,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4、资本支出与投资回报风险

公司对外投资力度较大,涉及新能源涂碳箔产线建设、碳纳米管及导电浆料产线建设等多个项目,资金需求较为集中。若相关投资未能按期产生预期回报、产能未达预期,或融资渠道受限,可能导致现金流承压,进而对公司经营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加强资金统筹管理,根据项目优先级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确保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同时,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包括股权融资、项目贷款等,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强化投后管理,加快项目投产达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防范流动性风险。

(三)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外销金额为8,615.4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09%,公司进出口业务以美元结算为主。近年来,人民币汇率波动性较强、波动幅度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继续扩大,进出口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若未来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可能会出现较大的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的规定,

公司的增值税适用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公司生产的功能胶膜类材料、FFC等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3%。如果未来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调低此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出口目的地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出口目的地包括海关保税区、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印度、泰国、马来西亚等地区或国家,上述地区或国家未对功能胶膜类材料、FFC等产品制定针对性的贸易政策,业务往来根据国际贸易普遍管理开展。如公司产品出口目的地制定不利于公司产品的针对性贸易政策,将对公司外销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从整体上看,公司无论在规模、研发投入、研发能力、产品层次、产品技术含量、品牌知名度等方面与国际知名同行业企业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仍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扩展产能、丰富产品结构。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目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形成更强的综合竞争力,有可能在将来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下游应用行业消费电子、新能源等领域受宏观经济和国民收入水平的影响较大,宏观经济周期波动会直接影响到下游行业的景气度,进而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造成影响。如果下游行业对产品需求减弱,公司将面临相关产品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977,530,392.68525,647,401.738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00,796.0637,356,317.301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369,344.3330,241,057.2726.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521,019.0040,151,843.60-31.46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末2024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92,391,821.591,003,015,805.2718.88
总资产2,032,823,985.421,451,886,440.6940.01

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241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0.2412.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20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63.62增加0.4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42.93增加0.8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315.62减少0.31个百分点

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75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0.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36.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88%。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27元/股,同比增长12.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25元/股,同比增长25.00%。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市场机遇,持续深化市场拓展,核心产品新能源电池箔业务实现大幅增长,功能胶膜类产品新品销售亦稳步上升,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与盈利结构。受益于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毛利水平同步提升,整体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本期净利润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系2025年公司新能源电池箔业务进入产能快速提升阶段、前期投入成本较大所致;同时公司本期实施股权激励并确认相应股份支付费用,上述投入均为支持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所需。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1.46%,主要系本期营收规模大幅增长,带动客户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优化供应链管理保障业务持续扩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情况如下:

1、技术优势

公司及子公司禾惠电子、施瑞科技、佛山大为、施莱特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佛山科技创新百强企业、佛山市高质量发展百佳企业、佛山市科技领军企业100强等多项荣誉,获准设立佛山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后,获评为“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点”企业。公司及子公司禾惠电子、施瑞科技、佛山大为均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公司及子公司的多项产品均为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公司坚持技术领先战略,依托长期技术积淀,在新能源涂碳箔、功能性胶膜材料及应用产品等领域构建核心技术体系,以自主研发为根基,汇聚行业顶尖材料专家,深化产学研协同,持续强化研发团队与创新平台建设,支撑产品持续迭代与高端场景突破,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稳步提升。

2、产业链协同优势

公司坚持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导向,在新能源涂碳箔领域,公司与神火新材的战略合作,稳固上游箔材供应,通过自主掌握的浆料核心技术与涂布工艺,形成箔材-浆料-精密涂布的一体化产业支撑,保障业务高效稳定运营。在功能性胶膜及应用产品领域,实现胶膜材料与FFC等下游产品一体化研发制造,以核心原材料自研赋能终端产品性能升级。公司向上游高性能树脂及胶粘剂新材料领域延伸,进一步增强全产业链协同能力,实现技术平台化、应用产业化的优势。在产业协同方面,公司与世运电路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强化了产业生态的深度融合,双方通过资源整合与联合开发,共同拓展新兴领域增长空间。

3、产品优势

公司具备突出的定制化综合开发能力,可快速响应下游客户个性化需求,高效完成产品研发、性能验证与迭代升级,精准匹配不同应用场景的严苛性能要求。公司产品覆盖动力及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3C等领域,各核心品类性能优势突出。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构建了涂碳铝箔、涂碳铜箔、阻燃隔热涂层、固态电解质涂层等完整产品体系,可适配动力、储能、半固态/固态电池等多种应用场景。功能性胶膜及应用产品具备耐高温高湿、高频高速传输、低介电损耗、绝缘阻燃等特性,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高频高速传输材料、3C等领域。公司的碳纳米管及导电浆料产品与涂碳箔可协同开发下游应用市场,为下游客户提供同场景的解决方案。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紧跟市场终端产品迭代方向,围绕客户升级需求强化技术研发,与客户开展联合开发、深度协同。在新能源材料领域,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稳定的产品品质与高效服务,成功切入欣旺达、正力新能、吉利、楚能新能源、清陶动力、天能集团等多

家头部锂电池供应链体系。在功能性胶膜及下游应用产品领域,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突出的联合开发能力与完善的售后服务,成功进入三星、富士康、日本住友、新金宝、海信等业内知名企业供应链,与上述客户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市场认可度高。

5、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人力资源建设,通过外部引进行业顶尖材料专家、内部系统化培养骨干人才,持续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关系,打造稳定的创新人才梯队。公司坚持三层激励模式,致力于与员工形成以利益为共同体、与中层管理人员形成以事业为共同体、股东及高管员工持股则以命运为共同体,与公司共同发展。2025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为5,190.55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75.69%;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3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拥有专利388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93项,实用新型294项,外观专利1项。

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柔性扁平电缆(FFC)用热熔胶膜热成型工艺研究4,200,000.00818,717.543,837,532.09持续改进阶段开发多层共挤和热压复合工艺制备热熔胶膜,以及该热熔胶膜与PET基材热压复合制备聚酯热熔胶膜的方法,形成聚酯热熔胶膜的产业化技术。生产过程不再需要使用有机溶剂,有效的改善了生产环境,减少了溶剂添加和溶剂处理等工艺过程,提升产品的综合性能,也较大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国内领先广泛应用于FFC连接线材行业
2电芯连接系统(CCS)热压用热熔胶膜4,300,000.002,325,770.652,325,770.65基础研究阶段通过本项目的研发,实现适用于CCS集成母排的专用热熔胶膜,满足动力电池模组在高安全性、高集成度、轻量化和低成本方向上的技术需求,解决现有胶膜在粘接强度、耐温性和环境适应性方面的不足,推动CCS集成母排材料和工艺的进一步优化。国内领先动力/储能电池电芯连接系统集层母排行业
3高速服务器专用高屏蔽低损耗FFC线5,000,000.001,923,979.134,462,733.49持续改进阶段开发一种高速服务器专用高屏蔽低损耗FFC线,解决了产品低介电损耗高屏蔽的问题,同时解决了行业内用FFC扁平排线取代传统的MINISAS镀银线应用于PCIE4.0/5.0高速服务器,在行业中首创。国内领先主要应用于服务器,高端笔记本电脑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4低内阻涂碳浆料开发3,200,000.00646,807.722,101,190.51持续改进阶段开发一款低内阻涂碳浆料产品,产品性能达到电导率≥3.5mS/cm;涂碳层电阻率≤5μΩ.cm,提高锂离子电池产品安全稳定性,有效提高涂碳层及对应涂碳铝箔的电学性能。国内领先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快充型锂电池领域
5钠离子电池用耐水涂层涂碳铝箔的研发2,000,000.00507,865.612,041,189.63持续改进阶段开发钠电专用耐水涂层材料,综合性能符合钠电行业应用要求国内领先主要应用于钠离子电池,储能领域
合计/18,700,000.006,223,140.6514,768,416.37////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2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4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201,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365,293.5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106.50元。截至2021年4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21]0500013号《验资报告》。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9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76,929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999,981.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24,920.3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75,061.59元。截至2022年11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510027号”《验资报告》。

3、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6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9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19,871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599,722.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82,727.8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816,994.29元。截至2025年12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5年12月31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5000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461,158.3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名称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4月6日
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353,201,400.00
减:支出发行费用58,365,293.50
二、募集资金净额294,836,106.50
减:以前年度支付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293,412,485.73
本年度支付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505,542.35
暂时补流金额0.00
现金管理金额0.00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3,155.1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①4,474,286.36
加: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6,020,521.45
三、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461,158.39

注:①鉴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4,474,286.3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募集资金项目待支付的款项。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717,832.0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名称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11月21日
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20,999,981.97
减:支出发行费用3,524,920.38
二、募集资金净额117,475,061.59
减:以前年度支付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100,768,032.93
本年度支付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5,703,124.63
暂时补流金额0.00
现金管理金额0.00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4,713.2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①11,068,833.44
加: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787,474.68
三、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717,832.07

注:①鉴于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1,068,833.4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募集资金项目待支付的款项。

3、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7,712,929.7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名称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12月30日
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59,599,722.16
减:支出发行费用5,782,727.87
二、募集资金净额153,816,994.29
减:本年度支付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0.00
暂时补流金额0.00
现金管理金额0.00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0.00
加: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0.00
尚未支付/置换的发行费用3,895,935.42
三、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①157,712,929.71

注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遂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数量(万股)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万股)增减变动原因
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7,224.10-775.90协议转让
范小平董事长1,357.51--
伍仲乾副董事长48.00--
龚伟全董事、总经理379.65--
梁韵湘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97.50--
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数量(万股)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万股)增减变动原因
张强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佘英杰董事---
杨向宏独立董事-
李祥军独立董事---
叶文平独立董事---
周松华核心技术人员8.97-2.99二级市场买卖
欧阳毅刚副总经理6.30-2.10二级市场买卖
肖燕财务总监2.40--
罗绍静核心技术人员---
包强(离任)曾任独立董事---
夏和生(离任)曾任董事---
周焰发(离任)曾任核心技术人员---

注:包强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1月因任期届满原因离任;夏和生曾担任公司董事,于2026年1月因工作调动原因离任;周焰发曾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于2025年8月因个人原因离任。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