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信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6  迈信林(68868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3-25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溪虹路100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
普通股股东人数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6,940,47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6,940,4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0.900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0.900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友志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边晖、赵耿龙,独立董事蔡卫华、朱磊磊、奚维斌以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沈洁、李银江、刘艳蕾以通讯方式出席;;

3、 董事会秘书薛晖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6,940,477100.000000.00000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张友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6,917,45899.9595
2.02选举薛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6,917,45899.9595
2.03选举张建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6,917,45899.9595
2.04选举巨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6,917,45899.9595
2.05选举沈洁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6,917,45899.9595
2.06选举徐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6,917,45899.9595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夏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6,917,45899.9595
3.02选举尹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6,917,45899.9595
3.03选举汪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6,917,45899.9595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选举刘为俊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56,917,45899.9595
4.02选举彭潇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56,917,45899.9595
4.03选举边晖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56,917,45899.9595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01选举张友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917,45899.7425
2.02选举薛晖为公8,91799.7425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58
2.03选举张建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917,45899.7425
2.04选举巨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917,45899.7425
2.05选举沈洁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917,45899.7425
2.06选举徐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917,45899.7425
3.01选举夏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917,45899.7425
3.02选举尹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917,45899.7425
3.03选举汪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917,45899.7425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为一般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中2.01-2.06项议案、3.01-3.03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旭日、许菁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