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信林: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
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日常资金流动需求,提高融资的便利性,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0年,贷款的担保方式为固定资产抵押。本次自有资产抵押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抵押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以固定资产进行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不超过46,000万元授信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 10 年。2024年2月4日,公司与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之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
《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编号:0110200010-2024(吴县)字00109号
(二)抵押人: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四)债务人(被担保人):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抵押财产清单概况如下:
抵押财 产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权属证明文件 | 处所 |
不动产 | 43812.10 | 苏(2023)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24781号 |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东太湖路北侧,尧新路西侧(苏吴国土2022-WG-9号) |
(六)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肆亿陆仟万元整
及利息、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银团费用、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的费用、因债务人/被担保人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七)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
保证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八)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就已届清偿期的主债权的全部或部
分、多笔或单笔,根据法律、法规中关于普通抵押权的规定,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资金流动需求,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