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信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 13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5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6议案十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17附件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8
附件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5
附件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 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 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4点00分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权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 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次数不超过2次。
七、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
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股东请在各项表决事项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用“√”表示,并在表决票上签字。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九、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十、 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 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调整。
十二、 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 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14点00分
2.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2楼会议室
3.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1.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 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并宣布会议开始
3.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1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5. 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
6.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7.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8.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9.主持人宣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与会代表签署会议文件
12.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二〇二三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诚实可信,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认真执行经营计划,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良好运作。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二〇二三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有效地履行相关监督职责,在促进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二〇二三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履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为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晓东)》《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琳)》《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卫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奚维斌)》《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磊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该报告所反映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245,483.9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4,916,165.96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8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13,733.36元(含税),派送红股33,560,000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50%,总股本增加至145,426,667股。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
2024-01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二〇二三年,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稳健开展,依据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有关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分配及业务品种、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金额,实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基于上述综合授信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志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无偿为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金额、期限和方式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本次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公告》(编号:2024-014)。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议,制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任期内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5万元/年(税前);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议,制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任期内监事
二、适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内控制度的公告》(编号:2024-016)及《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编号:2024-019)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各位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战略,坚定深化发展主营业务,积极开拓新业务,开辟转型升级新赛道;坚持以高标准满足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投工投产,保障生产计划,严把生产质量关;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持续优化生产线设备类别的组合配备,争取逐步实现产能的提升及释放。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293,665,344.55元,上年同期324,010,490.5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45,483.93元,上年同期42,473,606.4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52,554.97元,上年同期34,205,438.8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9.44%。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重点推进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履行董事义务,对董事会审议议案,积极讨论,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1.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力度
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创新是公司实现未来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报告期内,公司
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巩固现有产品的技术优势,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凭借扎实的技术功底,报告期内重点推进基于零点定位的柔性夹具、航空铝合金、异型精铸件等在研项目的研发进程,不断完善关键、重要、复杂零部件研发、加工制造技术一体化能力建设;其中“异型精铸件加工工艺的研发”、“航空铝合金模锻件加工工艺的研发”、“轴类零件加工翻转台的设计”、“薄壁零件线切割夹具的设计”等研发项目均已完成,并已正式投入生产中。“异型精铸件加工工艺的研发”主要使用逆向工程软件,大幅缩短加工周期,同时减少人工工作量及大范围测量易漏检等情况;为了提高机床利用率,公司投入研发“适用于零点定位的通用转接工装系统”,该项目不仅可以减少产品装夹时间,还能形成通用工装标准库,提升工装的通用性,减少专用工装的制造。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授权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133项。
2.聚焦主业,深耕现有行业,发掘新客户
基于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公司主动应对变局,在报告期内,深耕现有行业,不断开拓新客户。公司在报告期内启动“航空航天产业园项目”的建设,该项目主要是对公司现有产业基础进行扩充,除对现有产品领域进行深挖并扩大生产规模外,还将通过和产业相关院所进行技术研发合作及产业化,拓展航空航天核心零部件及组件研发种类,扩大产线的生产规模,丰富产业链的产品种类,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研制、供方准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正式进入德国西门子全球采购目录,未来双方将围绕部件项目展开合作;公司凭借扎实的技术功底,完成了中国船舶某一核心件的试制,未来双方亦将围绕该项目展开深度的合作。
3.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
公司坚持以质量管理体系为生产管理的基础,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流程体系,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流程制度,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公司持续推进绩效管理模式,确保管理流程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建设高效运营的企业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系统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在不断提高研发和生产效率的同
时加深产品品质保障。MES系统、PLM(CAXA)系统、ERP-MES系统、PLM-MES系统陆续上线,同时完成ERP(U9C)验收,数字化集成软件系统的逐步完善,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设备利用率,缩短加工时间,提高产品加工的灵活性,积极推进生产高附加值产品,从而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推进实现差异化发展。
4.持续推进募投项目
继募投项目延期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上半年初,公司变更“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并成立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此来实现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报告期内,延期的两个项目均逐步推进中,进度符合预期。其中,国防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设备的验收。截至报告期末,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已累计投入12,469.67万元,投入进度达到103.91%。
三、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及决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会议的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决议 |
2023年 4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11.《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
1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8.《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3年 5月3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3年 6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2023年 8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3年 10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管补选的议案》 |
2023年 11月2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拟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天机电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3年 12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郑飞机械部分股权的议案》 |
2.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了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决议 |
2023年 5月19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4.《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3年 6月15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友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薛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建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巨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沈洁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选举徐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夏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尹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汪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选举刘为俊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彭潇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3选举边晖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023年 12月11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等相关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指导、监督和核查相关的工作职责。积极发挥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和意见,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5.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召开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回应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注重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等各项合法权益,保持公司与投资者良好的信任关系,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2023年度开展的投资者调研活动如下:2023年9月21日,公司组织东吴证券相关人员来司现场调研;以及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9月26日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11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董事会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来开展,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以更多的方式和途径,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多地接触和了解公司,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建言献策,公司力求维护与投资者的顺畅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2024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科学决策、规范管理、风险控制、股东回报、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领导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情况,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细化战略实施方案,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持续巩固和提升自身行业地位。董事会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特此报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公司监事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决议 |
1 | 2023年 4月26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1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 | 2023年 5月30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提名刘为俊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2提名彭潇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3提名边晖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
3 | 2023年 6月1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4 | 2023年 8月2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5 | 2023年 10月2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6 | 2023年 11月22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拟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天机电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
(二)对董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形。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均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能够审慎对待审议的每一项议案,所做出的决议均建立在对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依据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判断发表意见。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成员有未尽到勤勉尽责,滥用决策权利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遵守公司授权批准程序,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充分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查业务资料等多种形式,认真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就公司报告期内经营运作情况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依法决策、合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公司治理科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二)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不存在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情况。财务管理及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的审议和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该等担保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的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
供担保事项符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内控制度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自身行业的特点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在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是有效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规范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提高了经营管理效率,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施。
(六)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做好了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能够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与内幕交易情形的发生。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工作准则,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为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资本市场规则体系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在完善监事会的工作运营机制的同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审查监督,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保障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提高公司内控治理水平,坚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迈信林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同比变动(%) |
营业收入 | 293,665,344.55 | 324,010,490.58 | -9.37 |
营业利润 | 16,343,584.66 | 49,014,029.94 | -66.66 |
利润总额 | 16,807,398.69 | 49,057,526.74 | -65.74 |
净利润 | 16,276,180.72 | 42,866,388.04 | -62.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245,483.93 | 42,473,606.42 | -64.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452,554.97 | 34,205,438.84 | -69.44 |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同比变动 |
资产总计 | 867,714,336.54 | 903,636,692.66 | -3.98 |
负债合计 | 165,017,326.00 | 177,406,523.51 | -6.9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02,697,010.54 | 726,230,169.15 | -3.24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92,032,884.38 | 709,644,454.57 | -2.48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293,665,344.55元,上年同期324,010,490.5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45,483.93元,上年同期42,473,606.4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52,554.97元,上年同期34,205,438.8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69.44%。
二、 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25,000,000.00 | 2.77 | -100.00 |
预付款项 | 1,142,582.17 | 0.13 | 11,387,694.56 | 1.26 | -89.97 |
其他应收款 | 4,904,543.74 | 0.57 | 2,327,533.46 | 0.26 | 110.72 |
存货 | 93,991,884.42 | 10.83 | 59,413,952.06 | 6.57 | 58.20 |
其他流动资产 | 6,035,960.98 | 0.70 | 2,597,048.63 | 0.29 | 132.4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977,773.65 | 0.92 | - | - | 100.00 |
在建工程 | 35,227,251.38 | 4.06 | 5,094,894.63 | 0.56 | 591.42 |
使用权资产 | - | - | 272,658.26 | 0.03 | -100.00 |
无形资产 | 34,526,087.55 | 3.98 | 18,494,506.20 | 2.05 | 86.68 |
长期待摊费用 | 6,027,957.66 | 0.69 | 1,211,389.47 | 0.13 | 397.6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3,670,685.33 | 13.10 | 40,306,850.00 | 4.46 | 182.01 |
短期借款 | 10,010,416.67 | 1.15 | 6,006,207.71 | 0.66 | 66.67 |
应付票据 | 40,238,998.34 | 4.64 | 58,442,830.28 | 6.47 | -31.15 |
应付账款 | 83,431,533.38 | 9.62 | 55,378,234.75 | 6.13 | 50.66 |
合同负债 | 27,692.92 | 0.00 | 3,000,542.32 | 0.33 | -99.08 |
应交税费 | 2,783,660.89 | 0.32 | 8,911,963.65 | 0.99 | -68.76 |
其他应付款 | 497,824.85 | 0.06 | 1,630,701.77 | 0.18 | -69.4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285,405.63 | 0.03 | -100.00 |
长期借款 | - | - | 15,019,250.00 | 1.66 | -100.00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较大的情况说明:
1.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
2. 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供应商货款的产品交付并结算
3. 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支付产业园建设保证金及参与郑飞机械股权拍卖支付保证金
4. 存货:主要系产品交付后暂未与客户结算
5.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与预交所得税增加
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系新增入股东吴科创投资合伙企业
7. 在建工程:主要系航空产业园工程投建与新增设备暂未完成安装调试
8. 使用权资产:主要系房屋租赁摊销完毕
9. 无形资产:主要系新增土地使用权及用友ERP软件
10.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新增厂房装修等
11.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航空产业园及购置设备的预付款
12.短期借款:主要系增加信用借款
13.应付票据:主要系票据到期承兑支付
14.应付账款:主要系供应商货款暂未到期支付
15.合同负债:主要系预收货款的合同已履行
16.应交税费: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减少
17.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应付利息减少
1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租赁负债减少
19.长期借款:主要系归还了前期的项目贷款
三、 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111,866,667.00 | 12.89 | 111,866,667.00 | 12.38 | - |
资本公积 | 370,949,878.26 | 42.75 | 369,793,127.13 | 40.92 | 0.31 |
专项储备 | 6,497,565.50 | 0.75 | 6,951,370.65 | 0.77 | -6.53 |
盈余公积 | 22,052,907.34 | 2.54 | 20,544,228.00 | 2.27 | 7.34 |
未分配利润 | 180,665,866.28 | 20.82 | 200,489,061.79 | 22.19 | -9.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692,032,884.38 | 79.75 | 709,644,454.57 | 78.53 | -2.48 |
少数股东权益 | 10,664,126.16 | 1.23 | 16,585,714.58 | 1.84 | -35.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02,697,010.54 | 80.98 | 726,230,169.15 | 80.37 | -3.24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较大的情况说明:
1. 少数股东权益:主要系公司增加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四、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同比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293,665,344.55 | 324,010,490.58 | -9.37 |
营业成本 | 209,836,003.91 | 219,917,815.24 | -4.58 |
销售费用 | 8,204,026.44 | 8,303,367.82 | -1.20 |
管理费用 | 34,292,284.81 | 30,546,313.64 | 12.26 |
财务费用 | -1,592,413.73 | -1,392,340.2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5,290,049.25 | 20,505,588.98 | 23.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79,723.40 | 62,424,886.77 | -57.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230,854.94 | -17,586,821.9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81,796.95 | -30,795,790.88 | 不适用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较大的情况说明:
1.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国家行业及产业政策变动、定价规则调整、税收政策改变等持
续性因素影响,公司客户部分产品采购价格下浮调整导致收入规模下降
2.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入下降所致
3.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市场人员薪酬变动所致
4.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资产摊销、折旧等增加所致
5.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了航空异型精密件、各类合金材质的加工工艺及
半导体行业设备及工艺的研发投入
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设备及土地、支付产业园工程款
所致
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分配股利和增加了借款所致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